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会议顺利举行

30.03.2015  18:31

  近日,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会议在镇江召开,13个省辖市、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环保局分管局长、环境应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具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环保厅胡和林副巡视员到会指导。

  会议通报了2014年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情况,解读了《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相关工作要求,各地环保部门交流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及2015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计划,针对《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办法》、《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工作暂行办法》、《江苏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等文件提出了很多具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

  胡和林充分肯定了2014年全省环境应急系统的工作成效,指出当前突发环境事件的高发态势仍未改变,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和能力建设相对滞后,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2015年,全省环境应急系统要主动适应依法治国、全面加强环境法制的大环境,积极适应全面深化环保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的新要求,全力适应承前启后特殊时期工作的新节奏。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服务全局:一要准确把握角色定位、分清职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将群众利益和环境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中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政府的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共同做好突发环境应急应对工作;二要依法履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风险防范、预案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三要敢于担当,有所作为,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过程中,环境应急人员要敢于发声、居中协调不推诿,大力推进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处置方案,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四要积极协调,善于借势造势,审时度势抓机遇,乘势而上谋发展;五要抓好应急队伍作风建设,形成严谨细实的工作作风,上下齐心,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保障全省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