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环保积极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15.01.2016  05:40

  

  为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力度,消除环境隐患,提升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环境守法意识,从严从重打击各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保障环境安全,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扬州市环保局《扬州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宝应县制定了《宝应县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积极通过“四举措”顺利推进辖区内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加强领导,务求实效。成立专门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牵头为组长,相关职能科室、监测站、监察大队及各中队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整治时间进度及工作要求,注重落实整治实效,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强化危废现场监管,落实管理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涉危企业的现场检查督导,严格落实标识制度、源头分类贮存制度、贮存和处置利用设施管理制度、月度网上申报登记制度、电子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台账制度、应急预案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制度。

  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涉危企业守法意识。在本次危废专项整治工作中,执法人员从严现场督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查处,重点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快速立案,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同时督促企业整改,消除环境隐患。 

  加大环保宣传,警示教育。加大对危废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对涉危企业负责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吉文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