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环保科学执法 消除环境监管“盲区”

17.07.2015  16:56

  为积极适应新《环保法》出台后环境监管的新形势、新局面,阜宁县环保局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强度,实施强力执法,消除环境监管“盲区”。

  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县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对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加强学习,提升了环境监管的业务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建立了环境监察快速反应机制,实行24小时“无间隙”环境执法,保证了随时接到举报、随时赶赴现场、随时紧急处理,消除了企业环保现场监管的盲区。

  完善县内企业档案,提升监管能力。今年以来,县环保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多次拉网式排查,对县内监管企业登记造册,完善企业“一企一档”,真正做到“摸清家底”。  

  推出执法联动办法,提升处罚能力。县环保局加大了一线执法力度和密度,推出了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严肃查办违法案件,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今年以来,共处理处罚企业26家(次),限期整改12家。

  (李娟 余寰 郭玲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