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64件环保案按日计罚 罚款金额达3200多万

08.09.2015  15:05

  7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自今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前7个月,江苏共实施了64件按日计罚案,罚款金额达3200多万。据江苏省环境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日计罚如同“钢牙利齿”,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环境违法成本,让很多企业感到压力剧增。

  按日计罚,企业真怕了

  对于新《环境保护法》的效果,江苏省环保厅执法人员都感慨:“效果明显,特别是按日计罚,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真正让企业害怕了。

  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之前,环保部门对一次违法行为的顶额处罚权只有10万元,但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按日计罚,上不封顶,只要污染不停止,就可以一罚到底。

  以中盐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昆山)的环境违法案件为例。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31日,江苏省环保厅对中盐昆山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中盐昆山5台锅炉均未建设脱硝设施,废气超标排放。4月3日,江苏省环保厅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中盐昆山立即改正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并处以10万元罚款,如企业拒不改正,将实施按日计罚。

  4月14日,江苏省环保厅执法人员现场复查发现,中盐昆山1号炉仍然超标排放,故对其4月4日-14日实施按日计罚,处以110万元罚款。在被罚之后,中盐昆山立即停用并拆除了5台未建设脱硝设施的锅炉,改用最新设备。

  环保执法有“钢牙”,企业有了治污动力

  企业环境违法成本低,一直饱受诟病。正因为此,环保部门也被称为没有牙齿的老虎,难以对违法企业形成威慑。江苏省环保厅环监局负责人表示,按日计罚是扭转企业宁愿被处罚也要违法排污乱象的利器,能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老大难问题,是形成企业不敢、不愿违法排污机制的关键一招。

  7月10日,江苏省环保厅在对南京秦源热电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1号炉超标排放,拟处罚款10万元,并责令秦源热电立即改正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如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将实施按日连续处罚。8月17日,江苏省环保厅对秦源热电进行现场复查,发现秦源热电积极整改,“逃过”了按日计罚。

  “按日连续处罚的实施,使得排污企业的压力大增,为避免受罚,企业治污也就会有动力。”南京秦源热电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