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付申:不放过任何细节

04.07.2015  12:52

  2014年5月14日上午,我院收到张家港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杨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并交由我办理。因为犯罪嫌疑人杨某取保候审期间脱逃在新疆被抓获归案,从新疆将杨某带回张家港后,对杨某的刑事拘留期限只剩下了两天。了解到这一情况,我立即放下手头的其他案件,全力投入到这一案件中,争取在两天内将本案起诉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经过审阅案件,我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杨某于2013年7月的一天下午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本市金港镇一路口时,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在采集了杨某的个人信息并收集了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的证据后,考虑到杨某在张家港有固定住所和职业,并且认罪态度较好,本案案情简单,就为杨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措施。2013年年底,杨某未经张家港市公安局同意,就私自回了四川老家,并且经办案民警多次催促,杨某都谎称自己生病需要住院一拖再拖,到了后来,杨某干脆把手机停掉,再也不让交警联系到自己。针对杨某拒不到案的情况,2014年4月4日,张家港市公安局对其采取了网上追逃措施,并且很快从新疆昌吉市公安局传来消息,杨某已于5月8日被当地警方抓获。张家港市公安局立即派民警前往新疆将杨某带回。

  在掌握了详细案情后,我在当天下午就到看守所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杨某”。但在回答问题时,“杨某”始终闪烁其辞,心神不定,并且无法讲清楚当时驾驶的摩托车颜色,明明是被查获的,“杨某”说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当天喝的什么酒及一起喝酒的人与案卷内的供述都不一样。难道是因为时过境迁,“杨某”的记忆出现了问题?还是的确如“杨某”所说当时酒喝多了,具体情况没记住?对于“杨某”的表现我感到几多疑惑。我仔细的核实一下杨某的家庭状况,“杨某”都能对答如流,并且案卷中杨某的照片与在押嫌疑人非常相像,这又让我打消了心中的疑惑。

  从看守所回来后,我又仔细查看了交警查获杨某时的执法记录仪视频,再对比押在看守所里的“杨某”相貌,感觉两人的面部轮廓有细微差别,并且杨某在案卷中的签名与现在的签名笔迹有不同之处。于是我立即找到办案民警,让民警对在押的“杨某”与当时查获的杨某基本信息进行核对。通过指纹比对,结果出人所料,在押的“杨某”竟然不是本案的嫌疑人杨某。

  掌握了这一情况后,我立即让办案民警对在押的“杨某”进行了再次讯问。在证据面前,“杨某”供述了自己冒用哥哥杨某身份在新疆被民警抓获的事实。通过对“杨某”供述的信息进行深挖细查,“杨某”不得不承认自己十几年前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并在服刑期间脱逃的事实,而本案的嫌疑人杨某则因为病重还在四川老家养病。

  听到这一消息,我不禁暗自庆幸,好在是没有放过案件的细节,否则不但会造成一个错案,还放过了一个重刑在逃犯。

  作者单位: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