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在全国率先开展村两委设“环境委员”试点

31.10.2016  11:01
        日前,姜堰区在全国率先开展村两委设“环境委员”试点,大伦镇顾野村、娄庄镇放牛村、兴泰镇薛何村、甸址村、华港镇李家庄村等5个村在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积极开展村党支部设立生态文明建设委员,在村委会设立环境保护委员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将在面上推广,努力推动环境保护触角全面向基层延伸。“环境委员”配合做好农村坏境管理、环保宣传等主要环保工作,有力解决农村环保工作基础薄弱、管理松散的难题。
        一是充当环保纠纷“调解员”。“环境委员”与环保执法人员定期召开“碰头会”,了解并帮助化解本村重难点环境信访情况,对于一时难以解决或是久拖未决的环境信访,召开圆桌对话会议或协调会,让利益各方坐到一起,有话直说,有事就讲,共同协商制定让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问题的方案,目前全区“环境委员”已帮助化解环保纠纷18起,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充当重点企业“协管员”。“环境委员”作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第三级网格的具体责任人,对全村重点企业进行不定期巡查,对企业排污设施运行进行常态化监管,并主动参与做好村庄、河道环境整治监管、秸秆“双禁”、化工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等全区重点环保工作。
        三是充当环保理念“宣传员”。充分利用“9.16”国际臭氧层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环境委员”深入村民小组、工业企业、田间地头,开展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污染减排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发放各类环保宣传资料2000多份,努力将环保理念渗透进乡规民约,让绿色环保成为村民共同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