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权力清单全公布

08.04.2015  17:46

  常州利盛仓储有限公司不久前建设一个大娘水饺冷凝物流项目,原先需要到建设、卫生、安监、民防、气象、消防6家部门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现在只要向联合审图中心一个地方提交图纸,原先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124份材料,现在通过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可以实现一次扫描、同时申报、同时审批。整个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从原来的220个工作日减少到了93个工作日。这是我省简政放权、公布权力清单给群众带来可喜变化的一个缩影。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省级政府今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底前要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记者4月1日从省编办了解到,我省作为国内首批建立权力清单的两个省份之一,目前省、市、县三级政府已经全部向社会公布了权力清单,实现了政府有哪些权,清单说了算,让公权不再任性。

  简政放权,隐性权力显性化

  为推进简政放权,去年7月份开始,省政府各部门对自身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分步推进。省编办主任俞军介绍,各部门共上报行政权力事项8900多项,经过审核清理、合法性审查、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咨询等环节,取消3200多项,保留5647项(不含保密事项)。去年11月,梳理后的权力清单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编办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市的权力清单也陆续晒出——

  苏州市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共5398项(不含垂直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共120项。南京42个政府部门有行政权力事项5122项,其中市级行使的行政权力699项,市区共同行使的行政权力4423项……

  从各地公布的清单来看,无论省级还是市级政府,权力都有不同程度“瘦身”。省级行政权力瘦身近四成,南通市级权力减少了一半,最少的市瘦身规模也在15%以上。

  清单使部分隐性权力显性化。南京市编办相关人员说,原来有些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隐身”于其他权力事项中行使,如各种资质、资格审批。今后,凡是不在权力清单中的严禁实施,迫使“隐形事项”全都“浮出水面”。

  重心下移,强化基层权力主体作用

  为进一步下放权力,在我省公布的5647项行政权力事项中,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省级部门行使的,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领域的重大事项,涉及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事项共计1375项明确由省级部门行使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且省级部门近3年未行使的4272项权力事项,全部作为属地管理权力事项,交给市县政府行使,实现执法重心下移。

  省级层面还对2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这一类别,消除行政审批中的灰色地带,成为天津之后国内第二个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省份;对涉及投资、创业、创新、就业、经济增长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重点清理;面向基层、涉及民生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下放基层政府管理;大力清理抬高就业创业门槛的资质资格认定事项。上述取消下放事项共占取消下放总数的84%。

  省辖市政府的权力也加大向区县的倾斜力度。南京市3月底公布的地方5122项行政权力事项中,属地行使权力事项就有4423项,占全部权力事项的86%。

  盐城市57个部门原有行政许可事项302项,经过重新审核确认目前仅有174项,基本实现了“市县同权”。以盐城市制定出台的市级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为例,审批时限从170天一下子压减到34天。

  俞军说,虽然各地已经公布权力清单,但这个清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要根据改革需要动态调整。接下来,我省还将围绕企业意见较多的“一长四多”,即行政审批时限长、收费多、盖章多、中介多、材料多的问题进行治理和规范。推动官办、半官办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整治“中介腐败”。通过推进改革试点,努力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便利化,民生服务便利化,探索构建简约阳光便民高效的基层政府治理模式。

  加强监管,防止清单空挂

  政府简政放权,深受企业欢迎。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日前对全省494家企业进行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情况的问卷调查显示,96.3%的企业给予了满意评价。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太高说,“清单”晒出了政府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这对于依法行政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要用好这个清单,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清单“挂在墙上、踩在脚下”。

  “有权就有责,如果没有责任和追责,单纯地公开权力清单,难以发挥社会监督和制约作用。我省去年11月底公布的政府责任清单,如同给权力套上一道‘紧箍咒’。”俞军说,为了防止一放就乱,我省已经初步形成“一主七辅”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由省发改、经信、工商等七个重点部门制定投资管理、信用管理、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加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其他部门也针对本部门的取消下放事项制定了具体措施。

  4月1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监管与服务的意见》,明确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是依法监管、权责一致、联合惩戒、社会共治,要求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这两个文件,是我省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的具体举措,标志着我省探索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迈出了制度建设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