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国内率先发布区域市场竞争环境指数

23.05.2017  17:39


  为更好地引导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省工商局于2016年4月启动区域市场竞争环境指数研究工作,委托第三方南京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编制江苏省区域市场竞争环境指数,用大数据给全省各地市场竞争环境精准“画像”。今年5月23日,省工商局正式发布“江苏省区域市场竞争环境指数”,这是国内首例省域范围的市场竞争环境指数研究成果,在全国具有首创意义。省工商局将每年发布一次全省区域市场竞争环境评价指数,着力打造江苏市场公平竞争新高地。
  指数从信用监管、竞争执法和执法建设三个角度构建了市场竞争环境指标体系,共设有3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30个三级指标和58个观测点。研究结果显示,全省13个地级市市场竞争环境指数平均分为0.7964,苏州、无锡、宿迁居省内前三位,最高分与最低分分差为20.85%。
  信用监管指标包括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管理应用3个方面,苏州、宿迁、南通、无锡、盐城居全省前五位。其中,宿迁2015年共归集行政许可数据12669条、处罚数据1318条、检查数据2436条,有45个政府部门进行了数据归集,均高于全省其他设区市。苏州2015年法院与工商部门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次数与人数分别为224次和181人,均高于全省其他设区市。竞争执法指标包括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打击假冒伪劣、知识产权保护、打击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打击商业贿赂、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6个方面,扬州、徐州、淮安、镇江、宿迁居全省前五位。其中,徐州2016年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件的结案数和罚没款数分别为17件和202.1万元,均高于全省其他设区市;淮安2015年打击假冒伪劣案件平均案值为91.412万元/件,高于全省其他设区市。执法建设指标包括执法强度、执法效能、队伍建设、机制保障4个方面,苏州、无锡、镇江、徐州、南京居全省前五位。其中,无锡2015年平均每个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办案罚没款数为2.811万元/人,高于全省其他设区市。南京2015年主流新闻媒体对市场监管的监督报道数量为4370篇,高于全省其他设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