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检察院首次召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公开听取意见会

03.02.2018  09:23

  为进一步落实省院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化试点工作,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探索开展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化办理流程。2017年11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和玄武公安分局商议,决定采取公开听取意见的方式开展案件审查。玄武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卫东、玄武公安分局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匡宇清,市院侦查监督处员额检察官施娟、何林生,玄武公安分局法制部门及办案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玄武检察院侦查监督员额检察官采用PPT汇报的方式,分别就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耿本进涉嫌盗窃罪)和违法办案(孙有礼、洪流等人贩卖毒品罪)的案件情况、调查核实的证据及调查分析情况进行详细汇报和分析。根据玄武检察院调查的违法情形,侦查人员就犯罪嫌疑人伤痕情况、办案经过以及毒品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过做了解释和说明。参会人员对侦查人员是否刑讯逼供、是否有违法办案行为进行充分讨论,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玄武公安分局匡书记表示,针对玄武区院提出的问题,承办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通过安装一体机解决监控问题、统一配备毒品搜查、封装、扣押、称重工具等措施切实保障案件规范化办理,他还表示分局正在改造设立办案区,届时刑事案件办案利用信息化实现全程监控,杜绝违法办案的情形。

  本次听取意见会采用诉讼化的方式,让检察人员直接面对一线办案民警在办案中的困难及现状,充分调查核实了侦查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情形。会议最后王检指出通过组织本次听取意见会,一方面是为了充分调查核实,听取相关承办单位意见,慎重作出是否监督的决定,凸显侦查监督的客观、公正性。另一方面是为了通过分析侦查活动过程中的不合法、不规范行为,强化侦查人员规范取证的意识,提高案件质量。会后我们将按刑诉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是否予以监督,各位参会人员的意见将作为监督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也为今后玄武区类似侦查活动监督案件的处理作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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