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建立四项机制打造“协作式”办案模式

01.07.2015  12:07

  2014年以来,南京玄武区检察院积极吸纳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扩大合作渠道,建立健全四项机制,着力打造“协作式”办案模式,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10件11人,有效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5年5月,该模式荣获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佳创新事例奖”。6月21日,检察日报作为2015年检察工作亮点在综合新闻头条予以报道。

  一、建立心理咨询介入机制,实现恢复性司法的精细化。在未成年检察办案中,该院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心理测量和辅导、矫治系统,减少并消除犯罪心理,抚平犯罪带来的创伤,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建立涉未案件心理疏导专业队伍。与南京中医药大学心理学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委托心理学专家为存在心理问题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一对一的心理咨询与心理矫治服务。二是重点关注四类群体的跟踪矫治。关注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涉罪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四类群体的心理状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办案人员会同专业心理咨询师及时走访,根据不同个体制定心理疏导方案。三是设立专门心理咨询区域。2015年初,该院专门设置一间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开辟心理疏导区,整体设置温馨,采用圆形桌面,并配备舒适的沙发、照片墙、书籍等,使未成年人能够在轻松的环境下接受心理咨询和治疗。四是建立专门心理健康档案。将涉罪未成人的基本情况报告、心理测评报告、心理疏导记录报告三合一,综合形成专人专档,并将犯罪后未成年人的个人表现、心理波动记入档案,及时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心理分析和再犯罪风险评估。在一起3名未成年人殴打一未成年女性致其眼睛失明伤害案中,花季少女的被害人张某内心充满对打人者的愤恨,对未来生活失去信心,甚至产生了厌世情绪。未检部门邀请心理咨询师为其制定个性化的心理矫正方案,经过为期两个月的专业心理帮扶,张某逐渐走出心理阴影,正以积极的心态重新投入学习、生活。对此细致周到的关爱帮助,被害人父母十分感动,专程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二、完善适用听证制度,实现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以执法办案规范为契机,严格把握特别程序的社会监督,邀请各界代表参与程序听证,受到广泛好评。一是召开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积极探索审查逮捕案件办理过程的透明化,审查逮捕阶段引入听证制度,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参加监督。去年底,在对一起在校大学生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召开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后,该院采纳评议监督意见,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二是召开不起诉公开听取意见会。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拟不起诉案件举行不起诉公开听取意见会,征求不同社会群体意见建议。针对3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的附近条件不起诉案件,该院院未检部门召集社区、关工委、学校单位等相关人员以及当事人父母,对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期间的考察情况进行深入交流,并听取各方意见,再结合案情、当事人考验期表现,对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切实维护刑事诉讼的正义价值,在法律的框架内体现了人性化办案。三是召开“协作式”办案制度新闻发布会。对办理的类案适时组织集中发布,介绍案件协作办理情况,邀请南京大学等多所高校专家现场解读,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进一步扩大该制度的影响力。团委、妇联、新闻媒体等参会人员均对“协作式”办案取得效果表示肯定。

  三、创新异地联合帮教机制,实现司法处置的平等化。对外来涉罪未成年人,采取原籍、原单位、原社区异地帮教考察模式;对本地涉罪未成年人,采取发出“社会服务令”等办法,组织参加社会义务劳动。但对在本地没有监管条件、回户籍地又不便于考察的涉案未成年人,一直是考察帮教的突出问题,实践中也很容易出现因为缺乏帮教条件而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诉了之的情况。为此,该院创新异地联合帮教工作机制,进行跨区合作,让其入驻南京市涉罪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进一步实现本地人口和外地人口帮教的平等化。在市院未检办的大力支持和高淳区院未检部门的大力协助下,经过前期调研和探索,实现了全市首次跨区合作,将本辖区内一名因抢劫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外来涉罪未成年人卢某某送往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六个月的考察帮教。在帮教人员的真心关怀下,卢某某在考验期间内得到了很好的行为矫治和心理辅导,最终根据他在考察期内的良好表现,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次的成功协作将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提供很好的范例,通过辖区内资源共享,实现对异地涉案未成年人司法处置的平等化。

  四、健全青少年教育制度,实现犯罪预防体系的社会化

  一是以青少年自护与法制教育基地为平台,开展专项预防。牵头与南京市人民政府红山办事处共同打造了少年自护与法制教育基地——“向阳花”工作室,利用该基地,定期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以失足案例、悔痛教育警醒青少年遵规守法。二是以搭建“检校共建”为平台,营造校园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氛围。以开展法制教育为主导,加强对在校生的法治引导,做学生的“引航人”。率先在全市成立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网络,与辖区内的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54中、梅园中学等共12所大中专学校和中小学建立“检校共建”点,强化学校建设树立法制理念,及时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制作宣传展板在学校、社区轮流展出,带领学生走进戒毒所、革命教育基地、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邀请中小学生参加“检察开放日”“法治科普夏令营”“关爱成长少年面对面”等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引导他们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三是以社区检察服务站为平台,多方共建维权网络。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与社区工作相结合,搭建社区、司法所、社会组织、家庭等多方共建的维权网。充分发挥社区检察联络员、人民监督员的作用,对辖区内出现的有关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及青少年犯罪苗头性问题进行监督、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