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紫金山461棵树木一夜消失的背后……

27.07.2023  10:39

紫金山是南京名胜,不料,竟有人为修足球场在紫金山上砍了461棵树木!肇事者还满不在乎,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今年2月,经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汪等二人不仅被判处刑罚,还连带承担生态环境公益损害赔偿金120余万元。

紫金山461棵树一夜消失

2021年7月5日下午,当钟山风景区的工作人员日常巡护至紫金山南麓时,发现原本翠绿的山脚竟秃了一大片。

我都不敢相信眼睛,甚至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那一片几百棵树全不见了,只见一片烂泥巴。究竟是什么人敢在这里偷树啊?”工作人员立即报案。

一夜之间消失的几百棵树去了哪儿?什么人干的?案件迅速引起警方极大关注,玄武区检察院接到该线索后,立即组织办案人员提前介入。经现场调查发现,涉案场地紧邻地块由一家主营体育场地设施的公司使用,消失的数百棵树木与该公司是否相关?

当办案人员找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某时,汪某表现得若无其事,并称:“没错,人是我派的,树是我让他们砍的,我犯什么罪吗?

原来,案发前一个多月,汪某以某教育科技公司名义与紫金山管理方签订了一份协议,租赁9000平方米的地块用于建设足球场。在规划建设期间,汪某发现场地面积只够勉强建设足球场,不能容纳配套建筑。为拓展场地,在向管理方提交砍伐移植树木申请未获批准、更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的情况下,汪某肆意妄为,决定自行砍伐树木,扩建场地。

汪某的合伙人庄某是我们的老客户,他说有一块地需要平整,我就把挖掘机、推土机运送到紫金山,按他们的吩咐干活。”司机谢某到案后陈述。

就这样,汪某指使谢某砍伐、破坏林木后就地掩埋。经统计,被损毁的林木数量达到461株,价值72万余元。

滥伐改盗伐且追诉1人

2021年10月,警方以汪某涉嫌滥伐林木罪向玄武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汪某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出于占有林地目的,擅自砍伐林木,应认定为盗伐林木罪,改变了该案的定性。办案中还发现,庄某作为专业人员,明知汪某没有采伐林木许可,仍帮助汪某联系施工设备、购买标高地图、把关施工进度,其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的帮助犯,应承担刑事责任。玄武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追诉庄某涉嫌盗伐林木罪。

刚到案时,汪某和庄某都拒不认罪,但在检察官证据开示及释法说理下,二人终于认识到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表示认罪悔罪,并与被害单位达成赔偿协议。

2021年11月,经检察机关起诉,法院依法以盗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判处庄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司机谢某因犯罪情节轻微,在公开听证后,依法被不起诉。

赔偿生态修复费120万元

判刑和罚金不是事件的终点,大面积林木被毁,公益环境损失要有人负责。玄武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案发之初就启动了对汪某、庄某盗伐林木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案调查。

一般生态环境案件以损害环境直接损失来认定公益损害赔偿金,但紫金山所属钟山风景区是国家首批5A级景区,文化服务功能和景区游憩价值高,生态环境的间接损失应如何认定?检察机关组建专家小组召开了论证会。根据生态环境损害专家评估报告,玄武区检察院对汪某、庄某分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两被告连带承担生态环境公益损害赔偿金120余万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

2023年2月10日,玄武区法院经公开审理,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汪某不服,提出上诉,但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6月26日,经法院裁定,案件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判决正式生效。

林木被砍伐后,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了补植。汪某、庄某被判赔的公益损害赔偿金将专款用于该地块受损生态的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