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献血条例16年未修订 专家:有内容已难适应需求

15.06.2016  10:57
南航大的印度留学生也加入献血者队伍。 新华报业视觉中心记者 乐 涛摄 - 新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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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大的印度留学生也加入献血者队伍。 新华报业视觉中心记者 乐 涛摄

  6月14日,第13个“世界献血者日”。记者从江苏省卫生计生委、江苏省血液中心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江苏省献血率达1.19%,目前高于全国1%的平均水平。然而,相比世界发达国家与地区总人口献血率4%的数据,面对日益提高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激增临床医疗用血的需求,江苏无偿献血率的提升空间还有很大。

  “2015年,全省942852人次参加无偿献血。”江苏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处长张金宏告诉记者,江苏省献血率从2013年的0.87%到2014年的0.94%再到2015年的1.19%,逐年上升,目前献血率高于全国平均献血率。但他同时披露,世界发达国家与地区总人口献血率为4%左右,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人口献血率分别为3%和2.3%。我省人均用血量约为3.5ml/年,远不及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发展中国家人均用血量8ml/年的要求。

  “2011年以来,我省血液供应出现持续性紧缺,血库频频告急,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我省住院病人手术人次年均增幅10%左右,而供血量近年来增幅则维持在2%左右。冬季和夏季是季节性缺血的高峰。”省血液中心主任孙俊告诉记者,血库A型血今年冬季遭遇严寒天气再次跌到临界值,急需新鲜血液补给,到夏季临床用血依然吃紧,因为大学生、医务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是无偿献血的主力军,而暑假大学生放假这部分献血源锐减。

  “呼吁立法层面为提高民众献血积极性助力。”张金宏说,“《江苏省献血条例》2000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有些内容已难以适应现实需求,对献血适宜条件如献血年龄、一次献血量、献血间隔期等设限较严,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尚不完善,这些都会影响民众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建议尽快修订十几年前制定的献血条例,激励更多市民自愿献血。”

  孙俊建议将《条例》中的“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修改为“提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缩短献血的间隔时间,鼓励一次献血300—400毫升;两次采血间隔期男性不少于3个月,女性不少于4个月;献血者可以享有一天献血假,所在单位应视为出勤等。

  “献血超过20次就可以享受免费坐地铁公交,免费游公园景区,免医院挂号费。义务献血达到一定数量不仅直系亲属受惠而且可以扩大到祖孙辈。”南京市血液中心主任蔡旭兵透露,在向南京市人大递交的义务献血法规修改建议中,就包括上述“三免”激励内容,目前正在研究之中。“这是受浙江省做法的启发。

  江苏省内苏州已经在这方面有实质性突破。今年3月1日起,修订后的《苏州市献血条例》正式实施,为献血者、用血者提供更多方便。“1999年修订的《苏州市献血条例》规定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医疗临床用血时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但在实际操作流程中,需要用血时先交费,然后凭发票和有关证件到血站报销,增添了不少麻烦。”苏州市卫计委副主任陈小康说。

  为此,新《条例》进一步明确,在本市医疗机构用血的,可以在该医疗机构直接核销用血费用;未在就诊医疗机构核销或者医疗机构不具备核销条件以及在非本市医疗机构用血的,可以到血站报销用血费用。条例第三款还特别规定:“通过用血费用核销信息系统能够查明献血者献血量、用血者和献血者之间亲属关系的,在办理免费用血手续时可以不提供《无偿献血证》、用血者和献血者之间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苏州市血液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东部战区陆军“临汾旅”炮兵团战士朱有杰,是一名献血达人。十几年来,累计献血量将近一万毫升。朱有杰认为,“志愿者并不会冲着激励政策去献血,但是有了这些激励政策更好,是一种尊重和关爱,比再多的宣传更有说服力。

  本报记者 沈峥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