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老人摔倒 邻居漠视不理被罚2.8万

27.12.2014  15:10

  新华报业网讯(记者冒群)怀疑楼上漏水,上门要求查看,但在老人跌倒后,却置之不顾径自离开,这样的邻居令人齿寒。近日,南京中院作出判决,认定楼下邻居与老人发生争执已属失当,且在老人倒地受伤后,没有及时救助,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28000余元。

  李老太太今年80岁,平时独自在家居住。2012年冬季的一天晚上8点多钟,楼下的住户张女士和女儿小杨上门称自家房屋漏水,怀疑是李老太太家中漏水所致,要求进屋查找漏水原因。两人进屋四处查找后没有找到,小杨在查找过程中与李老太太发生争吵,张女士见状便劝小杨赶紧下楼。小杨出门的时候,见李老太太跟在身后便用力关上了防盗门,李老太太倒地受伤,小杨自行离开。李老太太向公安机关报警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

  南京中院法官认为,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相互扶助。在明知对方是独居老人的情况下仍不理不睬,没有尽到及时救助义务。法院对小杨的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让小杨承担全部责任也体现出了倡导社会善良风尚的司法价值导向。应当庆幸老人报警后得到救治,否则小杨承担的可不仅是民事责任了。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