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回忆吴朴生前故事:特殊的党费

17.11.2015  21:03

   

  吴朴,1927年1月生,高中文化,上海市崇明县港东乡富民第六村人。

  1947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5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豫皖苏军区开封公教人员训练班辅导干事,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秘书室秘书,西藏察雅县委书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省政法委领导小组党支部委员,省检察院办公室负责人、信访处处长。1985年离休。

  2015年4月3日逝世。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原信访处处长、厅局级离休干部吴朴于2015年4月3日逝世,享年89岁。十二天后,其子依照父亲遗嘱,向省检察院机关党委交纳了2万元党费。

  本刊记者采访了吴朴的儿子和吴朴的原同事——85岁的刘效芳和84岁的杜新华。

  在断断续续的采访中,记者一直在追问,到底是什么精神,让吴老在弥留之际还心心念念2万块钱党费。这个答案很深,不是吴老本人,恐怕无法完全洞悉他的想法。这个答案也很浅,因为吴老干了一辈子革命工作,至死,也是一名坚定的共产党员。

  一

  吴老与妻子都葬于南京江宁的静明寺的树下。据吴老儿子介绍,这是母亲过世前选好的地方,老太太希望夫妻二人能够长眠于郁郁葱葱的树木下。记者想起了《致橡树》:“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每一阵风过,我们都互相致意。

  吴老和妻子确实如诗里描述的那样。相识于西藏,本着同样的革命理想结合在一起。

  吴老生于1927年,二十岁参加革命;五十年代初,跟随二野大军进军西藏,并在西藏一个县里担任县委书记。而吴老的妻子是南京人,主修医学,还在读书时,就报名参加中央民族卫生工作大队,到西藏当了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

  吴老妻子身体一直不太好,怀孕期间,妊娠反应很大,不适宜留在西藏继续工作。没有办法,只好听从组织安排,回南京待产,而吴老坚守西藏。

  妻子生下孩子后,再次申请回西藏工作。考虑到她的身体,组织没有同意,把她安排在省委门诊部工作。而吴老,直到儿子四岁时,才调回南京。

  吴老的儿子回忆,有天晚上,他在睡梦中醒来,妈妈告诉他,爸爸回来了。这是他第一次有爸爸的概念,也因为陌生,感到害怕。他躲在被窝里装睡,眼睛眯出一条小缝看外面,走进来一个穿军大衣的男人,满脸胡子,腰上别着枪。

  吴老的儿子说,这种印象一直都在,对父亲也一直充满敬意与畏惧。

  吴老教育孩子就两条原则,无论是当时对儿子还是后来对孙辈:第一要做好人,第二要守规矩懂礼貌。一旦触犯,吴老的批评会很严厉。

  吴老儿子印象很深,小时候,父亲动员全家捐献衣服,要求衣服不能有一点破损。

  虽然吴老的教育很严格,但是一家人生活得很幸福。吴老的儿子说,父亲母亲相敬如宾,生活上、工作上的事情,想法几乎一致。

  “对待党的号召,父母都是积极支持。

  当时,吴老在省检察院工作,母亲在省委门诊部工作;1967年,两人一起到了句容干校;1969年,又主动联名申请到宜兴农村去。

  吴老儿子回忆说,当时在乡下,父母每天都要下农田干活,没有任何怨言。他还在读小学,放了假也到田里干活。

  二

  1978年,检察院恢复重建,吴老一家人也回到了南京。吴老着手重建工作。

  检察院重建时,要办公地点没办公地点,要办公人员没办公人员。吴老到处协调,最终法院档案室的两层楼让了出来,作为暂时的办公地点。可是人员问题呢?当时从部队和其他行政机关调了不少人,但是要一个一个地查看政治背景、家庭出身,再找单位领导商量。吴老想着把一些原来检察院的同事找回来,可是文革中原先检察院的档案丢了。他只好找熟人打听,终于找到了一些人,其中就包括刘效芳和杜新华。

  退休近三十年,刘效芳对检察院里的一些事情有些淡忘,但是提到吴老,一脸感激。

  和吴老一样,刘效芳解放后就在省检察院工作,文革后,被下放到了苏北农村。

  刘效芳是地主出身,按照当时的说法,是属于“出身不好”的行列。有一次她回南京办事。当时吴老已经回到南京,暂时被安排在省文工团担任领导,听说刘效芳来了,就专门去看望,还给她送去了两张戏票。

  “那个时候,大家都躲着我,就怕惹上什么麻烦,没想到吴老还专门过来看我,让我很感动。

  杜新华和刘效芳一样,检察院恢复重建时,杜新华也因为出身问题,一直被别人躲着。就连能不能回检察院工作,杜新华自己心里都没有底。她和吴老说:“我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就这么回了检察院,会不会别人有什么说法?”吴老告诉她:“我相信你的为人和能力。

  就这样,刘效芳和杜新华都回到了省检察院。回来后,两人都在信访办公室。那个时候最多的案子就是信访案,杜新华记得,他们所有人几乎都是拿了牙杯牙刷和军大衣就住进了办公室。满屋子的来信,白天接待来访人,晚上就在办公室翻阅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