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特困职工申报工作启动 截止时间为4月8日

24.03.2016  12:01

  记者昨天从市总工会获悉:2016年度市区特困职工申报工作于本周启动,困难职工向基层工会申报截止期为4月8日。

  据了解,申报困难职工的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819元;二是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患有癌症、尿毒症、白血病及肝硬化等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巨大。单亲家庭且子女上高中及以上,这两类情形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可放宽到1260元。

  特困职工的申报、审核程序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在市区(不含通州区)范围内已建工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困难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申报;未独立建工会单位的在职职工,向单位所在的工会联合会申报:原市属企业改制后已办理定补〈保养〉、续保〈协保〉手续的困难人员,可向家庭所在地的社区工会提出申报。已享受市区居民“低保”待遇的困难职工家庭,不得重复申报特困职工。(王全立)

编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