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物价局落实政策实打实 清费减负“零折扣”

03.12.2015  16:04
                南通市物价局贯彻国家、省各项取消、停征和免征收费政策,取消铁路联防护路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对小微企业免征4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涉及房管、工商、农(林)业、文广新等执收单位,降幅20%—80%。如与普通老百姓密切相关的住房转让手续费中的新建设商品房,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2元,存量房由6元降为4元。市区预计年减负1.92亿元。             积极组织或参与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进出口环节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的26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检查重点为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或转为经营服务性项目;与行政审批挂钩的前置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乱收费;行业协会乱收费;其他企业反映突出的违规收费行为。           同时,组织开展收费单位行政指导,建立收费单位巡访制度,规范收费行为。畅通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处置各类违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