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无牌车被查 挥拳将民警眼眶打骨折

06.11.2015  12:57

  面对交警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的命令,一电动三轮车主不但直接逃走,在被交警追上扣押身份证后,更是做出了出口就喊“滚”,伸手就抢证,抬手就打警察等一系列违法言行,甚至还挥拳将交警眼眶打骨折。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这起妨害公务案,一审判处三轮车主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24岁的安徽人毕某某在无锡市中心一条商业街上开了一家炒板栗店铺。为了方便进货,他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但却没有上牌照。

  去年12月22日上午10时许,毕某某驾驶着自己的无牌电动三轮车经过无锡胜利门十字路口时,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蒋某让其停车接受检查。清楚地知道电动车无牌,一旦检查必定会被处罚,看见交警朝自己走过来拦车,毕某某并没有刹住车,三轮车继续往前走,眼看就要撞见交警了,毕某某打了一把方向盘,从交警身旁绕开了。毕某某还冲交警甩下一句“没有刹车”,然后扬长而去。

  见毕某某逃避检查,交警蒋某开车追了上去,在另一个路口红绿灯处将毕某某拦了下来。交警表示,对方违法了,要处罚20元,同时要求毕某某出示证件。毕某某听了之后很不高兴地说:“不就罚款20块钱吗?我给你!”说完后还冲交警喊了一句“拿了就滚”!交警让毕某某把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毕某某一边从钱包中拿出20块钱甩给交警,一边又嚷了一声“滚”!

  毕某某拒绝出示证件。但其掏钱时,交警已经看见其钱包中放着身份证,遂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在交警登记身份信息的过程中,毕某某自行开车离开。回到自己的店铺后,他觉得还是要索回自己的身份证,于是折返到胜利门十字路口找交警。

  之前处理毕某某的交警蒋警官还在路口继续执勤。毕某某走上前去,看见对方衣服口袋里好像有一张身份证,遂上前索要。见交警没有理他,毕某某于是自行伸手就到交警的口袋中拿身份证,被交警一把推开,毕某某再次伸手去抢身份证,交警再次推开毕某某的手,并拽住了毕某某的胳膊,毕某某也扭着身子拽着交警。

  此时毕某某恼羞成怒,他转身挥拳朝着交警的脸上就是一拳,交警蒋某大叫一声,捂着眼睛蹲到了地上,鲜血不断从眼眶处流下来,正在路口执勤的其他交警赶紧跑过来,控制住了毕某某,并报警将交警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交警蒋某左眼眶内侧壁、下壁凹陷骨折,经法医鉴定,蒋某的伤势构成轻伤。

  北塘检察院于今年7月29日向北塘法院提起公诉。北塘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毕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并造成执法民警轻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其归案后坦白罪行,积极赔偿医疗费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结合社区影响评估意见,法院认为其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