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父母在宁买房房款却被放贷 孝顺女含泪将母亲起诉

03.02.2016  11:00

龙虎网讯 在南京经营餐馆的女老板章丽,对父母十分孝顺,打拼多年并有了一定的积蓄后,她为父母在南京买房落户,为方便落户,她将母亲的名字写在了房产证上。一切办妥后,她将父母接来南京安度晚年。可是,人人眼中的大孝女,前不久却含泪将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母亲归还她当初购房的40万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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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不顺  女子无奈卖房应急

2000年,章丽从皖南老家来南京经营餐饮生意,经过多年打拼,赚了一些钱。章丽是家中独女,一直对生活在老家农村的父母很孝顺,这在其家乡有口皆碑。2006年5月,章丽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处60平方米的房产,想把父母接到南京来生活。为了便于父母在南京落户,章丽在房产证上添加了父亲章大强和母亲陈秀丽的名字。

房产手续办理妥当后,章丽将父母接到了南京,过上了团圆的日子。只是,生活总有不顺心的时候。由于近年来餐饮业生意不景气,章丽的生意受到一定影响。去年6月,她决定对经营环境改造升级,但当时资金周转不济,一家人经过协商后,决定先把父母住的小房子卖掉,等资金回笼、经济状况好转后再为父母买新房。于是,章丽将房子出手,卖得80多万元。房子卖掉后,章丽的父母暂时回了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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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难料 母亲要拿房款放贷

章丽当初卖房时,因房产证上有父母的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中介方为慎重起见,要按人头分配房款,章丽并不介意,认为反正是自己的父母,父母收到钱后肯会将钱给她急用的。

于是,买主按合同约定,将老夫妻一方的房款56万余元打到了陈秀丽的卡上,余款打到了章丽的卡上。

岂料,人在老家的老夫妻俩当时正在闹矛盾,并发展到夫妻分居,陈秀丽离开丈夫住到了妹妹陈秀琴家。陈秀琴获悉姐姐收到那笔房款后,给姐姐出了主意,让姐姐把钱留下自己养老,并开导姐姐将钱拿去放高利贷,以便赚更多的钱。陈秀丽听信了妹妹的话,再也不同意将房款还给女儿。

章大强在获悉妻子要拿房款去放高利贷后,立刻告知了女儿。章丽得知后万分焦急,担心母亲受人欺骗,立刻赶回老家。谁知,母亲硬是躲自己,坚决不肯见面,甚至连电话都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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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房款 女儿含泪状告父母

情急之下,章丽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保住这笔钱。2015年10月底,她将亲生父母告上法庭,考虑父母在老家生活也需要养老费用,遂只要求母亲返还40万元的房款。

鼓楼区法院承办法官调查发现,陈秀丽已将钱转移,为防止损失扩大,法官迅速安排开庭。庭审当天,章丽因不情愿与父母在法庭上较真,专门请代理人出庭,自己则含泪在法院门口等候。然而,母亲并未到庭应诉。11月底,法院下达缺席判决书,判决陈秀丽归还章丽40万元。

判决生效后,章丽立即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发现那50余万元已被陈秀丽转移至在老家开户的一张工行卡中,执行法官先冻结了该款项,后将其中的40万元划扣至法院账户。

2016年1月31日,当章丽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40万的现金支票后,动容地说:“谢谢法官,这下我终于可以过个安稳年了。我相信母亲只是一时糊涂,作为女儿我今后仍会赡养、孝顺母亲,我也希望母亲能够理解女儿所为,莫要以此伤了母女亲情。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 金陵晚报   编辑:陶禹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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