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享
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聚焦执法督察主责主业,实行事前巡诊、事中联诊、事后问诊的“三诊”工作模式,切实发挥内部监督职责,促进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事前巡诊 铲除“风险点”滋生土壤
“今年2月至6月底,全国政法机关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了能扎实推进教育整顿问题查纠工作,希望家属能够理解‘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督促身边人守好纪律红线。同时,江苏省苏州检察正在争创‘全省第一、全国一流’,同志们平常都铆足了劲儿工作,也感谢家属的理解支持,如果有什么困难要及时跟组织反映。”这是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带队至检察人员家中开展“上门式”廉政谈话时,对检察人员家属说的一番话。
今年来,苏州市检察机关强化检察人员家风建设,创新开展廉政“心连心”家访活动,将监督触角从“工作圈”延伸至“生活圈”。
苏州市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邓斐文表示:“这种‘拉家常式’的走访中不仅强化检察机关凝聚力、向心力,而且能够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苏州市检察机关制定出台《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重点梳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出具“量刑建议”“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安排”“人事变动调整”等廉政风险点较高的环节,覆盖559个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1127条,切实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廉政风险。
事中联诊 打造闭环式监督机制
“案件办结后,检察官还到我们这儿实地走访,帮我们分析解决企业管理中不合规的问题,感觉特别温暖,让我更有信心去打造中国‘智’造的领军科技品牌。”在《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廉洁情况监督反馈表》的最后,苏州一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罗某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告知书”和“反馈表”这一套组合拳是苏州市检察机关为了根治司法掮客、司法腐败等情形的生动实践。今年来,苏州市检察机关探索出台《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强化当事人廉政监督的工作办法》,对不捕、不诉案件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强化对当事人权利的全面告知,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司法腐败问题。
事后问诊 跟踪问题整改到位
“赵律师,您好,这是‘三个规定’监督卡,您如果发现任何上述情况,可以按照卡片上的渠道进行监督。”11月10日,江苏简文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在检察机关听取其意见时,收到了一张“特权”卡。
苏州市检察机关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放“三个规定”监督卡,明确告知案件当事人、律师等“三个规定”有关内容,让当事人、律师等成为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有力监督者。今年1至10月,全市检察机关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658件,系去年同期2.8倍。
“我们还将行使检察职责、落实‘三个规定’等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通过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筑牢廉政风险防控堤坝。”苏州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处长钱丽红说。
此外,为了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防止问题反弹,苏州市检察院开展“廉督建+”检察权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成果转化应用督察活动,通过检察办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司法办案中重点案件、工作流程实时嵌入、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