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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2021  10:22

  “宅心仁厚,尽责即办!”近日,案件当事人吴特地从外地驱车前来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将两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了承办检察官手上。

  2012年初,吴春梅为朋友谢某提供担保,但谢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潜逃,担保人吴某被执行了工资。2019年底谢某归案,她闻讯后将证据材料递到泗洪县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经济类犯罪案件的检察官石德强在收到材料后,审查过后发现案情存在疑问,当日下午便将补查手续送到公安局。在公安局的配合下,检察官远程提讯了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犯罪嫌疑人谢某,为案件再审、改判打开了新局面,也为吴某带来莫大的宽慰。

  石德强认为,该案涉嫌虚假诉讼行为,侵害了担保人吴某的合法权益,便及时将线索移送泗洪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民事组庞林检察官。庞林14天内走访了淮安车管所、盱眙、安徽泗县等地调查取证,基本认定判决有误。同时经审查发现,某泵车登记公司大股东系谢某儿子,谢某为该泵车实际控制人,泵车被李某对外租赁并予以转让情况属实,其借款在事实上已受偿,但李某却在诉讼中隐瞒该事实,涉嫌虚假诉讼行为。最终经过提交新证据,促成法院作出再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