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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虚拟货币的交易记录
2020年12月,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一家外企工作人员王先生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公司老总遭遇诈骗,被骗金额350万元。随着警方侦查,一伙以购买虚拟货币形式进行转移赃款的职业“卡农”落网。近日,经新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职业“卡农”李某、伍某、唐某等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刑罚。
外企老总遭遇诈骗
根据王先生的报警记录,2020年12月10日上午10时许,其所在公司的总经理打电话让他立刻进行一笔汇款,称该笔汇款是海外总公司要求无锡公司先行支付,7日以内会把该笔款项返还到公司账户。总经理还说会通过邮件给他发送汇款详细信息,并特别强调“收到邮件后必须在10分钟内让财务部门完成汇款”。
当天中午,王先生收到公司总经理的英文邮件,内容是汇款后会收到一份凭证,证明汇款用于收购股份,汇款金额人民币350万元,收款人为石家庄某商贸公司。王先生和财务人员再三提醒公司总经理,双方没有协议和合同,贸然汇款违反公司正常财务制度,存在法律风险。但总经理坚持己见,财务人员遂按照指示完成汇款,并将汇款情况告知了海外总公司财务总监请其予以核实。
次日凌晨1时许,公司总经理接到海外总公司总裁的电话,得知总公司从未安排过该笔汇款,于是赶紧联系王先生,让他报案。后悔莫及的公司总经理透露了细节。
原来,这位总经理的邮箱收到了海外总公司总裁的邮件,称公司决定收购中国一家企业的股份,因要避税节约成本,资金需从无锡公司账面走,具体事宜瑞士的律师会通过邮件与他联系。由于收购事项事关重大,他还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
随后,他接到了一个自称瑞士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人打来的电话,说是按照总裁先生的安排与其处理收购避税打款事宜,并用邮箱发来详细流程,提供了收款人为石家庄某商贸公司的银行账号。他便按照要求,安排无锡公司财务人员转账350万元。
事后,他重新查看邮件,发现所谓总裁先生的邮箱后面多了后缀,而正常邮箱地址无该后缀。
牵出职业“卡农”
警方侦查发现,诈骗犯罪分子十分狡猾,所使用的邮箱和电话均位于境外,所谓的瑞士律师无迹可寻。
通过进一步侦查,警方顺藤摸瓜,发现石家庄某商贸公司为一皮包公司,而上述公司的被骗资金转账到该公司银行账户后,又马上转到了李某、伍某、唐某等人的账户。对李某等人的信息进行研判后发现,上述人员活动地点在湖南省长沙市。2020年12月,新吴警方赶赴长沙,将李某等人抓获归案。
归案后,李某交代了自己伙同伍某、唐某等人帮助一个名叫“陆总”的人以购买虚拟货币的形式进行转移赃款的犯罪事实。
根据李某供述,他们的角色是职业“卡农”,俗称“跑分”,就是用自己的银行卡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交易帮助别人转移赃款。
据悉,李某于2017年开始从事虚拟货币交易,在“圈子”里小有名气,经常帮助别人买卖虚拟货币。2020年11月初,经人介绍,李某认识了一个网名为“奉天承U”的人,对方表示会提供资金,由李某提供银行账户,接收资金后,迅速转入雷达交易所、中币交易所等App购买虚拟数字货币泰达币,以购币的方式将资金转入指定交易对象的钱包内。
虚拟货币成洗钱新通道
泰达币是一种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在币圈,有许多像李某一样以“炒币”为业的职业“卡农”。新吴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周洁敏发现,虚拟货币成跨境转移赃款甚至是洗钱的“新通道”,衍生出灰色产业,给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带来新的挑战。
按照与“奉天承U”的约定,购买泰达币走账10万元,李某就能拿到700元的报酬。“奉天承U”表示,其所提供的资金都是网上博彩的钱。明知道是利用虚拟货币非法转账,李某还是一口应了下来。
之后,“奉天承U”派“陆总”(在逃)与李某线下对接。在长沙一家酒店里,“陆总”表示资金来自境外赌场,需要购买的泰达币量比较大,要找几个人一起做,强调所有的交易必须在半个小时内完成。李某遂租赁工作场地,由女友袁某(另案处理)联系泰达币承兑商,又纠集伍某、唐某等人,利用境外聊天软件建群,在“陆总”的指挥下开展转移赃款事宜。
经查,2020年11月至12月,李某伙同袁某在明知是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纠集伍某、唐某等人,使用各自银行卡账户接收“陆总”提供的资金,通过雷达交易所等App购买泰达币,再将所购买的泰达币转入“陆总”指定账户,金额共计334.85万余元。其中,李某非法获利1.5万余元,伍某与唐某分别非法获利3000余元。
2021年6月至7月,新吴区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对伍某、唐某、李某提起公诉。近日,伍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