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享

30.10.2021  11:50

  □ 记者 丁国锋 罗莎莎

  2020年5月底,江苏如皋某金店价值200余万元的黄金饰品被盗。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到案后,李某某一直“零口供”,案件侦办陷入僵局。之后,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了解相关情况后,建议公安机关反复播放认罪认罚法治宣传片。在数次观看宣传片后,李某某主动要求约见检察官,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并带侦查人员来到被盗黄金的埋藏点。

  这是10月28日江苏省检察院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典型案例之一。自2018年10月认罪认罚制度实施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在强力组织推进的同时,持续优化机制,整体工作位居全国前列,目前全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适用率从2019年的69.59%稳步提升至2021年1月至9月的93.03%,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提升至96.2%,法院判决采纳率提升至99.04%,服判率提升至98.03%,高于不认罪案件33.56个百分点。

   全面推广精准打击犯罪

  “在李某某一案的办理中,我们在提前介入后了解李某某被抓前刚有了孩子,就建议公安机关向李某某播放认罪认罚法治宣传片,让他了解同样的罪名、同样情节认罪与不认罪都将面临什么刑罚,从根本上让其了解法律规定。”如皋市检察院检察官卢海琴介绍。

  正是如此,李某某在反复观看宣传片后,心理防线崩溃,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最终挽回了被害人的损失,其也因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

  “我们在不断推广认罪认罚制度宣传覆盖面的同时,还通过证据开示、精准量刑促使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悔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介绍,通过推行“分轻重、定幅度、查依据、多协商、提建议”量刑建议五步工作法,借助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对同类案件量刑偏离值较高的及时预警,提高量刑精准度。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66229人,提出率、判决采纳率均位居全国前列。

  同时,江苏检察机关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注重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体现认罪与不认罪的差别,鼓励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主动检举揭发,有效精准打击犯罪。

   简化程序节约司法资源

  记者获悉,江苏省检察院还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特性对程序进行简化,节约司法资源。

  2021年,江苏省检察院提出繁简分流“3824”目标,探索用30%的人力办理80%的简单案件,速裁和简易两种程序适用率分别不低于40%。今年1月至9月,全省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办理刑事案件39960件,占比81.6%,实现了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指导意见》,推行简化卷宗摘录、文书制作、办案流程、庭审程序的“四简化”工作方式,推广“一步到庭”“刑拘直判”等办案模式,为快速办理轻微案件提供样本。

  各地检察机关也积极响应,设立专业化办案组,截至目前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75个,实现轻微刑事案件集约化、批量化办理。

  江苏检察机关还就速裁适用、简化庭审等程序衔接问题与法院强化协商,在庭审中探索建立“认罪优先”讯问和举证质证模式,即对认罪认罚的,尽可能简化程序;对不认罪的,单独讯问、详细举证、重点质证。

   注重融合服务保障大局

  江苏省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探索建立企业合规审查机制,将主动认罪认罚作为判断社会危害性的标准,坚持少捕慎诉,最大限度降低案件办理对企业的影响,服务“六保、六稳”;在办理涉疫案件中积极适用,助力疫情防控,全省涉疫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0.39%,10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涉疫典型案例。

  “我们还将认罪认罚与恢复性司法理念深度融合,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修复生态环境,并对环境修复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跟踪监督。”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柳慧敏介绍,如南京市检察机关就以修复成效作为案件处理、量刑建议的重要考量因素,共教育、督促、引导涉案人员主动赔偿环境资源修复费用5亿余元。

  此外,江苏检察机关还推动刑事和解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督促退赃退赔,最大限度化解涉案矛盾,增进社会和谐。制度实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2245人作出刑事和解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