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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0.2021  10:40

  “谢谢检察官,四年了,这事终于解决了,我也可以回家安心过日子了。”2021年9月3日,在检察官与法官的共同见证下,卢与郑某等签订和解协议,这场历时四年、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官司终于画上句号。这是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中,打好“听证+和解+救助”司法组合拳,切实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真实写照。

  50多岁的卢某是一名农村妇女,终日以干农活谋生,指望着远在广西的丈夫蒋某能多赚点钱贴补家用。但是蒋某在务工期间债务累累,其中向郑某借款120余万元。因一直未还,2018年郑某将卢某夫妻二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卢某、蒋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后法院在执行中查封拍卖了卢某、蒋某共同所有的金坛城区的商品房。卢某不服,遂以借款时她不知情为由,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认为该借款不应为夫妻共同债务。承办检察官在审阅案卷、询问案件当事人、调查取证后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卢某不能理解,情绪激动,案件存在较大的信访风险。

  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金坛区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调解员等各方意见,并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争议的问题公开化,让当事人把理说透、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听证后,卢某态度有所松动,后经检察官几次释法说理,涉案双方均表示愿意和解。

  9月3日,在金坛区检察院调解室里,双方签订和解协议。郑某获得卢某夫妇城区商品房的拍卖款,并同意放弃对卢某现居住的唯一一套农村房屋的执行。对于剩余欠款,蒋某表示将由其个人分期支付,郑某也同意不再向卢某索要。卢某表示接受和解,当场撤回检察监督申请,并表示息诉服判。

  案件办结后,考虑到卢某因该案家庭矛盾激化,目前已经和蒋某离婚,没有生活来源,且身体状况欠佳,金坛区检察院积极向相关部门争取,为卢某申请办理了司法救助。至此,这起长达四年的借贷官司圆满解决。

  近年来,金坛区检察院坚持将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前哨”作用、党员干警“探头”作用,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入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审查疑难案件,借力借智、公开规范、精准监督,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做到让党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邹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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