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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2021  10:40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检察院组织召开“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守护群众舌尖安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落实食品安全保护工作情况。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记者参加本次活动,并就如何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各抒己见、建言献策。

  近年来,盐城两级检察院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2019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00人,提起公诉357人,依法办理陈某某等17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等一批重大案件,“3·25”特大销售走私冻品案获评2020年江苏食品安全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全市检察机关紧盯生产、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犯罪,依法惩治了一批生产、销售死螃蟹、毒狗肉、在保健品中添加“西布曲明”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食品安全保护,集中打击制假、售假类食品安全犯罪49件122人。注重源头打击,办理走私、非法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案51件176人,涉案冻品3000余吨。在依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过程中,注重强化侦查活动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内部协作,对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公益诉讼部门第一时间介入,挖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亭湖区检察院在办理金某某等人加工、销售死蟹案中,运用“一案双查”机制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调查工作,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不但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也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权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对该4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对3人作出刑事处罚的同时,判决其承担232.5万元惩罚性赔偿金,并在省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为实现以监督促监管、以监管促善治,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先后开展“食品安全类犯罪从业禁止”“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活动,发现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2件,发布诉前程序公告9件。

  两级检察机关坚持惩防并举,结合办案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抵制、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舆论声势。滨海县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在高考前夕对该县学校食堂及周边小卖部等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及食品安全普法,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为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两级检察机关对办案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及时提醒和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建湖县检察院在办理吴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案过程中,发现该县保健品店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无资质经营、违反药品购销规定等问题,遂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涉案行为人均被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并被列入从业禁止“黑名单”,有效预防和遏制此类犯罪的重复发生。

  “安全的食品,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必需品’和‘保险品’。全市检察机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义不容辞、永不懈怠,永远在路上。”盐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海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