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享

31.08.2021  10:00

  近日,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刑事和解室,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华诚恳地向王春凤表示歉意。日前,通州区检察院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后,依法对朱华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0年10月1日上午,68岁的王春凤在庄稼地里除草时,与邻居陈梅发生争吵,后引发推搡打斗。朱华是陈梅的亲家,当天与儿子去陈梅家时,见两人在地里争抢锄头,便上前相助,将王春凤拉倒在地并进行殴打,导致王春凤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同年12月,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朱华立案侦查。今年7月,该案被移送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对于这类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就一定要化解他们的心结。”在充分审查案卷了解案情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到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据村干部介绍,陈梅、王春凤两家多年来时常因为道路、土地等发生纠纷,长期存在邻里矛盾,积怨已久。

  考虑到双方因邻里琐事引发纠纷,且犯罪嫌疑人朱华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7月21日,通州区检察院启动刑事和解程序,邀请双方当面协商。“太过分了,就是要他‘吃官司’!”“谁怕你,到时候法庭上见!”由于双方积怨较深,互不相让,一见面就争吵起来,此次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矛盾似乎难以缓和。

  对此,承办检察官多次联系双方,从家庭、社会、法律等多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几次动员下来,双方的态度渐渐缓和。

  7月30日,见双方有调解可能,该院决定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第二次刑事和解。此次,有检察官、人民调解员、双方律师三方参与的调解进展较为顺利,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朱华和王春凤自愿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朱华当场支付了赔偿款并赔礼道歉,王春凤也出具了书面谅解书,对朱华的行为予以谅解,两家人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