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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8.2021  09:10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日前,盐城市滨海县长办、县检察院开展“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会签活动,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面开启滨海“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

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滨海县河长办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合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务实之举,可有效发挥河长、检察长在河道治理保护中的监督协调作用,为助推滨海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增添一抹亮丽的“检察蓝”。

近年来,滨海县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全力打好河湖管护攻坚战,着力解决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制订河长履职办法、县级会议制度、督查制度等五项制度及3个办法,从顶层设计上强化制度保障,保证河长制工作高效推进。全县3072条河道,总长4528.5公里,共明确县级河长16名、镇级河长179名、村级河长1029名,建立县镇村三级河长网络,形成了三级联动的河长制体系,各级河长巡河、护河、治河,进一步推动河道面貌改善。

据悉,滨海全县共设置河长公示牌3314块,明确河长职责、举报电话、管护要求等,县河长办采取随机抽查、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月考核、月排名、月通报,考核结果与河长制经费挂钩。经四年多的实践,河流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环境治理成效日益明显。

下一步,该县将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河长办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重点整治破坏生态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四乱”问题、重大公共安全隐患问题、重大水资源破坏和水环境污染问题,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助推全县河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进一步发挥“协同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工作”四项协作机制优势,使重点工作协同推进、重要案件协同督导、重要工作信息互相通报,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示范河道创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