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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2021  15:48

  “根据本案矛盾性质及引发过程,犯罪嫌疑人高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达成刑事和解、被害人存在过错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受损的社会关系已经修复,同意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温情执法,既讲法度又不失温度,我给检察工作点赞!”近日,一场拟不起诉案件公开证会在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人民监督员——徐州市圆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孝明说道。

  

  高某故意伤害案系民间纠纷引发,在侦查阶段曾因赔偿方式及数额存在较大分歧未达成和解。为推动矛盾的实质性化解,检察官在全面审核证据后,再次为双方当事人搭建刑事和解平台,通过精准说理,推动双方握手言和,自愿签署了刑事和解协议。

  为更大限度地提升办案效果,以看得到、听得见的法治形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该院以听证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审查此案,并特别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参会,就该案的审查程序、矛盾化解问题等进行监督评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相关证据情况、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规定,以及前期双方达成刑事和解等情况,案件侦查人员阐明了立案原因、侦查过程,表示同意从宽处理,支持不起诉决定。随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充分发表各自意见。

  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与会听证员休会进行独立评议,并在复会后从犯罪情节、过错责任、认罪态度、当事人和解等方面发表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共情”劝慰。

  

  

  主持人沈善文检察长结合听证意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分析利弊,阐述检察机关促进双方刑事和解、举行公开听证的初衷,让双方当事人充分感知到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实现定纷止争、钝化社会矛盾的目标,以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传递司法温情、维护正义的理念。

  开展检察听证活动,是检察机关听民意、解民忧的重要工作方式。下一步,徐州泉山区检察院将不断拓展听证范围,丰富监督形式,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以公开听证为抓手,着力提升人民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让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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