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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2021  10:52

  近期,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前往宋庄镇、柘汪镇、海头镇等地司法所以及赣榆区司法局等地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察,重点检查犯非法捕捞海产品罪的社区矫正人员服刑情况。

  八月初,黄海、东海海域休渔期结束,为了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违反规定出海从事捕捞工作,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发挥实效,第三检察部干警提前梳理犯非法捕捞海产品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分别前往司法所及区司法局开展检察工作。通过查阅卷宗、调取行动轨迹、与工作人员谈话等方式重点了解相关社区矫正人员近期的活动范围、签到、请销假、教育学习、思想汇报等情况。同时,通过拨打定位电话、视频通话的方式,了解矫正对象的人机状态、所处位置,是否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检查中发现,在开海以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犯非法捕捞海产品罪的社区矫正人员管控都较为严格,未发现相关矫正对象有违规出海的情形,严格落实了签到、请销假制度,定期进行线下、线上学习以及思想汇报。但是,在对其他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外出情况,未定期到司法所报到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情况。检察人员当场要求相关负责人对两名社区矫正人员的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我院。

  最后,检察人员督促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开海时期要加强管理,对有违规行为的矫正对象更要重点关注,防止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我院干警也将牢记检察监督的职责,严格落实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确保刑事执行检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