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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2021  10:12

  每逢升学季来临,入学择校问题即成为广大家长的“心头大事”,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日前办理了一起此类诈骗案,曹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

  曹某曾在常州经营一家商贸公司,主营烟酒批发零售,人际关系复杂,颇能“忽悠”。2020年疫情期间,曹某公司周转不灵身负巨额债务,遂产生了以“有能力把小孩送入名校读书”,骗取“走关系”费用的想法。同年5月到8月,曹某在王某、仇某等中间人的撮合下,先后收取8个家长为孩子入学6所名校的办理费用80余万元,后因家长报警,于9月被公安机关抓获。

  天宁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并未就案办案,而是立足检察职能,将司法办案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对此类“学托”诈骗案件开展类案调研,发现2019年以来,该院办理“学托”诈骗案件8件9人,受害家长40余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引发诸多社会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学托”犯罪终致孩子无学可上,耽误了孩子正常的教育进程。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检察长高旭明强调:“孩子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必须对‘学托’诈骗案件高度重视,多部门联动,进行有效的法治宣传。

  今年5月26日,该院联合常州市检察院、天宁区教育局专门制作《谨防“学托”诈骗,确保阳光入学》“常检在线”普法节目,邀请代表委员、老师和家长们现场观摩录制活动。

  与此同时,该院多名干警于7月1日走进常州市龙锦小学、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等,以“缤纷暑假 ‘未’你护夏”等主题开展法治课,并在新浪网的司法栏目“彩虹时空青少年法律服务在线”、该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预防“学托”诈骗进行专题宣传,达到“一人授课,万人受教”的网络直播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