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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21  10:34

  第十八次江苏省检察工作会议为当前和今后的全省检察工作指明了行动路径,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将认真贯彻“十八检”会议精神,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根本遵循,始终秉持“守正争先精进笃行”的院训精神,当好民营业的法律守护者,努力做好高质量发展的检察答卷。

  以精细化预防做好民营企业发展的“贴心人”。健全专业化预防团队。专门成立护企工作专班,组建金融和知识产权两个专业化办案团队和一个“涉企法律宣讲团”,编印《涉企经济犯罪预防手册》,推进“丹检护航民企月月行”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多种形式,精准定制“法律服务包”。搭建综合服务实体平台。优化升级涉企涉众经济犯罪风险防范中心,积极打造省检察院护航民企试点项目——以创建检“”当品牌为核心,一站式、立体化、全方位构筑“预防、打击、保护、监督”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探索涵盖宣传、教育、研判、治理等功能的民营企业经济犯罪风险防控系统。完善服务保障发展机制。专门制定出台《服务保障丹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安企惠民十条措施》,通过强化内部协作、构建外部打击合力等系列服务举措,精准对接法治化营商需求,受到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批示肯定。

  以精品化办案做好民营企业发展的“摆渡人”。在更新司法办案理念中积极作为。践行平等保护新理念,落实宽严相济新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加强办案影响评估、风险提示和检察建议,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贡献度较高的实体企业采取“实质审查+公开宣告+警示教育+研判治理”模式,提升涉企案件办案质效。今年以来,涉企案件不捕率达80%,不诉率达50%,不捕不诉23人。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类、职务侵占类、强迫交易类、合同诈骗类等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56人。始终将追赃挽损作为重要抓手,进一步优化涉案财物发还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务犯罪被害企业合法权益。

  深化研判助推源头治理。聚焦涉案企业制度建设、风险管控等方面存在问题,深入剖析企业内部发生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向5家涉案企业精准制发5份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快推进企业合规工作,对2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管理试点,推动规范守法经营。

  以精准化监督做好民营企业发展的“吹哨人”。优化民企维权渠道。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高度重视涉企信访,专门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家申诉来访提供便捷服务。撰写的相关专项研判报告获镇江市检察院和地方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强化专项法律监督。延伸办案触角,结合办案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法律监督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并监督纠正依法应当移送而未移送、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违法情形。丰富定制化监督服务产品。运用“铁脚板+大数据”形式至40余家企业开展问需问计,排查涉企案件中具有调解可能的矛盾线索,并主动联合公安机关、人民调解员等多方开展刑事和解、释法说理,努力让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前沿。

  (作者系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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