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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21  10:33

  “你怎么撞了人就跑呀?刚刚转弯的时候带到电瓶车了!”日常行车中,如遇到这种情况,相信大部分车主会选择赔偿点钱快速解决纠纷,谁料这种心理被不法分子利用来实施碰瓷诈骗,且屡试不爽。被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王某某就是“职业碰瓷的”,他们因犯诈骗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拘役五个月。

   单人作案到两人配合

  为的是“可信度更高

  今年4月,曹先生开车行驶在路上时突然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拦停,骑车人“好心”告知曹先生,“你刚刚在路口转弯带倒了一辆电动自行车。”还未等曹先生反应过来,“受伤”的自行车车主就追上来了,张口就要500元赔偿金。看着破烂的电动自行车和车主擦破的衣服,曹先生虽心有怀疑,仍向对方支付了500元。总觉得事有蹊跷,事后曹先生回家查看了自己的行车记录仪,才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原来行车记录仪里面自己并没有擦碰到人,于是及时报了警。

  经过民警查看路面监控录像,发现这是一起由两人骑着电动自行车配合实施的碰瓷诈骗,且已有多人中招。循着两人的行踪轨迹,民警在一宾馆房间内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王某某,并当场扣押到两辆破旧的电动自行车。

  原来杨某某、王某某系表兄弟关系,杨某某因生意失败负债高筑,想到了上述“碰瓷”方法赚钱,2020年12月期间,杨某某在上海市嘉定区、浦东新区、宝山区、松江区等地,通过谎称骑电动自行车被汽车擦碰发生交通事故的方式,继而向多名汽车驾驶员诈骗赔偿金。

  今年4月,杨某某又联系了王某某一起作案,配合实施诈骗,由一人冒充普通路人见证“交通事故”的发生,拦停汽车后告知车主擦到了电瓶车,再由另一人假装受伤追上来跟车主谈判,以衣服擦破、车辆破损等理由骗取赔偿金。

   为了成功率更高

  精心选择作案时间和目标

  两人从上海购买破旧电动自行车后,一路辗转至浙江省嘉兴市、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江阴市等地实施诈骗。

  在挑选作案时间时,多选择上午八九点和下午四五点上下班高峰期,摸准司机上下班赶时间、想尽快解决纠纷以及怕“事故”造成交通拥堵、不愿长时间逗留的心理,就算司机内心觉得蹊跷,也无暇多想多确认,只能草草赔付私了,以息事宁人。

  在挑选作案对象时,多选择独自开车的司机,尤其是学校附近路段接送小孩的女司机,不少女性被害人均表示发生这种情况后,考虑车中还有小孩,又是一人面对对方,或多或少会产生恐惧情绪,不会深究是否真的发生事故,也不想当着孩子的面与对方多纠缠,想着就支付几百元大事化小、花钱消灾了。

   收款”只收现金

  图的是隐蔽性更强

  杨某某在上海作案时还是使用自己的微信二维码收款,公安机关根据其微信收款记录就找到了30余名被害人,证实了杨某某在上海时的作案地点和诈骗金额。

  为了逃避侦查机关追查,杨某某跟王某某合伙后就不再使用微信收款,改收现金,且只收现金,两人使用老年手机表示没有微信接收转账的钱款,要求被害人给现金或去附近的加油站、便利店兑换现金后支付赔偿金。部分被害人出于善意往往还购买食物、药品等给杨某某、王某某,两人均是来者不拒。

  这也导致公安机关侦查时只能调取大量的路面监控来寻找被“碰瓷”的车辆,进而再寻找相应的被害人,经核实到的被害人也多达20余名。

  最终,江阴市检察院指控杨某某在上海骗得36名被害人合计8700元,杨某某伙同王某某在浙江省嘉兴市、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江阴市等地骗得26名被害人合计5290余元。不久前,江阴市法院对他们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