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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2021  10:34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对一起癌症患者借用近亲属医保卡的特殊诈骗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某明于2017年患有食管胃交界癌,需立即手术,但其未缴纳医保,需个人全额支付相关费用,因家庭经济困难,遂想到借用其亲弟弟蔡某桂的医保卡住院治疗的方法。2017年11月至2019年4月期间,蔡某明持有蔡某桂的医保卡到盐城某医院住院、门诊。其子蔡某波发现父亲冒用叔叔的医保卡并未声张,仍帮助其办理了相关住院手续。公安机关以三人行为涉嫌诈骗医保基金移送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案件审查中,检察官发现三名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治疗重病,与其他的诈骗犯罪具有本质区别,而蔡某桂、蔡某波犯罪更是为了亲情。案发后,蔡某明也已将赃款全部退出,考虑到本案的犯罪情节轻微,三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等从轻情节,蔡某桂、蔡某波系从犯,检察机关依法对蔡某明、蔡某桂、蔡某波三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时,充分考虑到起诉的正当性和必要性,从犯罪动机、社会危害性以及亲情角度考虑,积极释放司法善意,在办案中彰显了司法温度和司法情怀,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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