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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2021  11:40

  近日,江苏省兴化市检察院牵头组织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七单位,会签《兴化市田联动保护协调机制运行办法》,以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守护兴化垛田。

  2021年3月1日,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兴化有四个镇(街道)的垛田区域被划为保护区,其中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垛田区域和兴化千垛景区、李中水上森林公园被划入重点保护区。

  为切实履行检察公益职能,加强垛田保护,兴化市检察院即时启动公益诉讼联合调查。调查发现,近年来,在农业生产及城市化进程中,不少垛田陆续被填埋平整,加之船舶废弃、垃圾漂浮,部分地区垛与垛之间出现河道淤积、河汊变窄,原有的垛田脉络遭到破坏。部分地区存在垛田撂荒、水土保持措施粗放无序、非法种植、电捕鱼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兴化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为此,兴化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垛田街道七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巡查、宣传合作三项制度,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司法、案件会商、公益诉讼联动四项机制,切实加强对兴化垛田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