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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2021  11:01

  某因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被查,拒不配合调查,引发民警怀疑,民警查看之后发现摩托车是盗窃来的,并且马某还在缓刑考验期内。6月17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马某提起公诉。

  4月,马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东台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其间,没有生活来源的马某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大丰区新丰镇的一家汽车修理店当学徒,月薪3000元。5月10日,法院判处马某拘役缓刑并处罚金,但身无分文无力交钱的马某,盯上了汽车修理店门前堆放的机器配件,先后9次趁早上店里其他人还没醒,将门前的配件偷走到废品回收站变卖。在交完罚金后,马某的胆子越来越大,5月19日,他看见街上停着一辆二轮摩托车,钥匙还挂在上面,立即就骑走了。在开往盐城销赃的途中,由于驾驶无牌摩托车,马某被交警拦下。经查询后,发现马某驾驶的摩托车系被盗车辆,盐城交警将马某移送大丰公安。

  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马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并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经过检察官释法说理,马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深刻悔过,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