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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6.2021  10:30

  一场车祸导致双亲溺水身亡,不服刑事判决想要申诉,步入社会不久的小何能否得到自己信服的答复?

  6月8日下午,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在泰州市普法中心举行公开证会,由泰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彬主持,就一起交通肇事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答复。

  听证会邀请泰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江苏有方律师事务所主任作为化解律师参与化解。听证过程在中国检察听证网上进行了直播。

  2020年10月13日,吴某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何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何某某的车坠入鱼塘内,何某某及车上乘坐人丁某某溺水死亡,两车受损。吴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事发后,吴某某向被害人的儿子小何给付了10万元丧葬费。

  小何不服泰兴市法院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吴某某自首错误,量刑明显不当,向泰兴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泰兴市检察院受理后,高度重视案件的办理,承办人向检察长吴文彬汇报研究决定启动听证程序,听证围绕“判刑是否过轻,申诉人申请理由是否成立”开展。

  听证现场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司法制度等多个角度对该案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通过PPT进行了展示,并对申诉人申诉事项作出了不予支持的处理决定。申诉人在会上明确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依据听证程序对案件进行提问、讨论、评议,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认为公开听证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法院认定自首、量刑恰当,一致表示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的处理决定。化解律师当场进行了判刑依据的法律解释,认为判决得当,希望小何打开心结,好好生活。

  小何在《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上签字后,感谢检察机关给了自己一个面对面倾诉和交流的机会,通过释法说理和耐心答复化解了自己的“心结”和“法结”,表示认可处理结果,希望司法机关能力所能及给予自己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