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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2021  11:02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安全感,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举办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通过动真情、释法理、化隐患,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努力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口角失控祸从天降

  两工友反目成仇

  经依法审查查明:毛某某与陈某某是某包装厂的工友,去年9月的一个晚上,两人因琐事在车间门口发生纠纷,情绪失控,互相殴打。在被劝开后,感到吃了亏、气不过的毛某某,随手拿起车间门口的一根金属棍击打陈某某,造成其肋骨骨折。经鉴定,陈某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是就案办案

  还是让法治的红利最大化?

  究竟是“就案办案,一办了之”?还是充分利用刑事和解机制在社会治理中的优势,运用检察智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受案后,这样的想法在承办检察官脑海中一闪而过,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如果做出拟不起诉的决定,如何让法治的红利最大化?怎样才能既让受害人发自内心接受,又让犯罪嫌疑人切身感悟法治的威严与温度?”带着这样的“命题”,检察官在走访群众、翻阅相关案例的基础上,决定举办拟不起诉公开听证,把办案融入法治教育,力争解开双方当事人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盯紧刑事和解的精度

  精准化调处矛盾

  “刑事和解绝非和稀泥!也绝不是涉案双方当事人的私了!是检察机关基于查清案件事实,恪守客观公正立场,准确把握法律,兼顾双方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于这个理念,承办检察官反复揣摩案情,对涉案双方口角、扭打、反转等每个阶段每个细节逐一推敲,梳理案发前、案发中、案发后涉案人认知、心理及行为变化,研判彼此矛盾症结和要求。为核实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真实性,在征得被害人同意的前提下,邀请被害人陈某某到场表达意见。事发后,毛某某懊悔不已,在工友报案后,主动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此基础上,检察官依法深入开展释法说理和和解协商,告知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耐心讲法律、释法理、谈情理、阐利弊,帮助双方理性判断,促成双方接受。被害人陈某某当场表示不追究毛某某的刑事责任。毛某某为其一念之差感到悔恨,对被害人的大度表示感谢,两位工友最终握手言和。

   拓宽刑事和解的广度

  培育和解公信力文化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润州区检察院围绕着这样的信念,准确把握和解工作更公开、权利保障更公正是当下刑事和解的必然趋势与要求,在刑事和解案件办理中坚持做到公开调查、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公开回访。当天,该院邀请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拟不起诉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在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办理的经过、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进行阐述和说明,并发表拟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和理由后,受邀各方均认为检察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案情明法析理。听证团经评议,一致建议对毛某某以犯罪情节轻微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双方当事人均感到合情、合理、合法。下一步,该院检委会将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重点参考听证评议意见,依法作出最终审查结论。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和解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作用,注重做好和解的“后半篇”文章,将“说理”与“教育”融合,既解犯罪嫌疑人的“法结”又解其“心结”,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