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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21  09:20

  跟班学习对象:黄志坚,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跟班学习人员:王玲,六合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根据组织安排,我于4月6日至4月18日在南京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黄志坚的指导下,进行了为期两个星期的跟班学习。作为来自基层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助理,能有机会到市检察院开阔视野、学习业务、增长才干,自知机会十分宝贵,所以倍加珍惜,丝毫不敢懈怠,力求学有所获、学有长进。工作中黄志坚主任是严谨负责、能力出色的前辈,生活中则是平易近人、风趣包容的长辈,在他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受益匪浅,也看到了自己与先进的差距,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学习是终身课题

  每周一上午是南京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雷打不动的小课堂时间,黄主任会选取一个典型案例带领一部全体干警进行学习探讨。一部检察干警轮流担任主讲人,围绕案情,着重就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指证示证、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蕴含的理念方法进行讲解,并针对当前办案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作出指导和解析。通过案例学习,我进一步拓宽了办案思路,对同类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法律适用及政策把握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黄志坚主任告诉我,对于检察官而言,学习是终身的课题,平日里不仅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还要提高自己的论辩水平,比如说多看看《演讲与口才》之类的期刊。在黄志坚主任身上,我也看到了这种持之以恒不断学习进取的热情。在他的桌上,总是摆放着新打印出的学习资料,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案例等资料,争分夺秒学习新知识。他不光自己学,还及时要求部门其他人员一起学习分享。正是这一“常学常新”的好习惯,帮助他行稳致远。这样热爱检察事业、精益求精、力争上游的他让我看到了自身与先进之间的差距,进一步坚定了自己学先进、当先进的决心。

  “不登高,不知山之高”,这两周的学习让我对理论知识有了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学习是我们这一生都需要坚持的事情。对于法律专业的我们来说,想要更好地办案,履行好职责,就需要我们不断的扎实和更新理论,不断的学会与实践结合,通过理论的学习去培养自己的思维。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将学习指导性案例作为一种学习习惯长期坚持,深刻学习其中的办案经验、领会其中的法治理念,不断的强化自己的理论知识,多学、多想、多思、多用,提升自己的办案水平。

  “实践出真知

  在我刚到第一检察部时,对这份新的工作既有期待也有忐忑,黄主任似乎看出了我的不安,热情又耐心地引导我做实做细每一个程序。学习期间,在黄主任的引导下,我跟随一部的检察官们去勘察案发现场,提讯犯罪嫌疑人,会见辩护律师,撰写相关法律文书。大家对我提出的各类疑问耐心解答,时常指导我阅读刑事法律的有关著作、学习相关文件、检索类案,和我共同探讨疑难案件的争议焦点。

  在工作之余,黄志坚主任时常跟我分享他的一些经验感悟。黄主任说,实践出真知,除了理论的支撑,检察官还需要在一次次的办案过程中积累经验。而我有幸能够扎根在基层的刑检一线工作,有机会去接触大量的案件,这些实践的经验也一定会是我人生中一笔宝贵的财富。见贤思齐焉,我会坚持向榜样学,向实践学,不断拓展自身视野,提升业务水平,夯实基础功底,练就过硬本领,成为扛得了重活、打得了硬仗、关键时刻顶得住的中坚力量。

  在市院的学习给我最大的感受是“细微之处见精神,细节之处显水平”,无论是在队伍建设、机关和办案规范化管理,还是在日常办案、办公中,市院一部的检察干警们始终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在这短暂的学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实际应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真正领悟到了“学无止境”的含义。榜样的力量是无限的,黄主任用忠诚诠释检察责任与担当,以信仰筑牢公平正义,将热爱烙印在心里肩上,是我学习的榜样、努力的方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将不断深化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不忘从检初心,俯首砥砺前行。

  学的如何?

  根据《南京市检察系统“对标先进促担当 创新实干促发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六合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玲于2021年4月6日至18日期间,在市院第一检察部跟班黄志坚主任开展交流学习。

  在为期半个月的跟班学习中,跟班学生王玲心思细腻,眼光独到,善于观察并发现问题,虚心求教并勇于建言,能够将法律知识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能认真听取大家的指导,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完成任务。能够严格遵守市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与同事们和睦相处,各方面表现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充分肯定。

  跟班期间,王玲全程参与黄志坚主任的日常工作,就案件办理和争议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和学习教育,做到真跟真学、实蹲实学,确保跟班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同时也是通过自己的跟班学习实践,扎扎实实地开展英模教育,以实际行动投身到队伍教育整顿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