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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021  12:30

  崇尚先进,才能产生先进;争做先进,才能先进辈出。

  为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大力弘扬英模精神,传承优良工作作风,深化青年干警培养成长机制,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推出选树先进典型为跟班对象,与青年干警组成“一对一”学习小组,以“师徒结对、言传身教”的方式,共学共进,共同提高,营造学先进、争创一流的浓厚工作氛围。

  高港区检察院开设“跟班先进找差距”专题,聚焦跟班学习点滴,感悟先进人物的力量。

  先进模范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陈新

  青年干警 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张霞

  这次我跟班学习的对象是我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陈新。陈新曾组织成立了“陈新群众工作室”和“陈新涉法涉诉工作室”,创设“真心、诚心、耐心、虚心、公心”的“五心”服务理念。我非常幸运,一到检察院工作就被分到了当时的民行部门,在陈专委的指导和引领下,开始了我的检察事业。在这次“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中,我再一次深深体会到榜样的力量,也更加明确了奋斗的方向。

  榜样引领,建立公益保护新平台

  2017年10月,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陈新主动谋划、积极思考,在“陈新涉法涉诉工作室”多年积累的运行经验基础上转型升级,创立了全省首家以检察官名字命名的公益保护工作室—“陈新公益保护工作室”。那时公益诉讼作为新生事物,还不被人广为了解和熟悉,为了扩大公益诉讼的影响力,陈新聘请全区所有律师事务所主任和法律服务所主任为法律顾问团,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工人、农民、教师为联络员,鼓励大家为公益诉讼工作献言献策、提供线索。作为一名刚刚参加检察工作的年轻人,我亲眼见证并参与了工作室创立的全过程,也看到了陈专委在联系人员参会、介绍公益诉讼职能、宣传公益保护理念时艰辛和不易。在他的努力下,工作室成立,并获评“高港区第三批法治事件”。

  使命传承,诠释公益保护新担当

  陈专委一直强调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官,要将保护公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过程中,陈专委主动带领部门同志摸排案件线索、勘查公益受损现场、送达检察建议、跟踪回访整改效果,办理了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在办理长江非法采砂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他调阅审查92本行政执法卷宗,从个案中发现职能部门怠于执法,导致长江采砂泛滥的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并在全省范围首创 “督促履职令”诉前监督方式,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公布为典型案例。除了提起公益诉讼,陈专委还带领我们亲自送达检察建议,针对被监督单位的不理解和顾虑,主动上门沟通交流,传达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

  主动创新,探索公益保护新路径

  2021年,我院被省院确定为“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工作”试点,在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经验参考的情况下,如何将公益风险损害防控试点工作做实、做出成绩一直是陈专委思考的问题。陈专委以公益诉讼试点期间发现的涉企公益损害案件为抓手,梳理出企业公益损害风险防控点,联合区团委、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卫生监管等职能部门进企业、工地开展普法宣传,并通过发放宣传画册、聘请青年志愿者、宣讲党史故事等方式,帮助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护航企业发展。

  最近一段时间,我有幸随陈专委参加了2次活动,向企业员工宣讲党史小故事,真切地感受到这份的重要意义,也对公益诉讼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这项工作不仅需要干警深入企业、贴近基层,更加需要拓宽工作思路,将检察监督工作融入地区经济发展大局。这项工作考验的不仅仅是干警的法律职业素养,更加考验其谋划沟通能力和协调组织能力。

  榜样是前进的方向,是指路的明灯,这次跟班学习,我受益匪浅,我将以此次跟班学习为契机,强弱项、补短板,通过日积月累的学习,将自己锻造成检察公益诉讼事业的有用之才,像陈专委那样做守护社会公益的坚实代表,切实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