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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5.2021  10:11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收到一份沉甸甸的整改情况回函,回函针对该院不久前为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要求,发出的一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阐述了通过整改解决问题,让樱桃不再滞销、农户不再忧心的情况。

  每年5月,开发区许多村庄里漫山遍野的樱桃树结满果实,一粒粒摇曳在枝头的小樱桃鲜红欲滴,晶莹剔透。每到这个时节,总有附近果农提着满篮樱桃在干道路口售卖。逐渐地,小本买卖聚集、占道经营,影响了城市治理。

  开发区检察院经走访调研了解到,中云街道、朝阳街道,特别是云台农场等地,几乎家家户户都种植小樱桃,涉及农户数百户,樱桃成熟后需要及时采摘,保质期只有1-2天,若当天没能卖出去就会变质腐烂,且成熟期只有这半个月左右时间,在周期和成本上难以通过审批进入农贸市场统一售卖。因此,才会周期性地出现果农们路口售卖的情况,也给有关部门执法管理带来难题。

  为切实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的要求落到实处,开发区检察院秉持“检察为民”的理念,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责的履行,在调研基础上,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了一份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充分考虑老百姓眼前的切实困难,选择科学、适当的执法方式,对此类即时性、应急性行为,以针对性治理措施取代简单处罚,在小樱桃采摘季根据当地樱桃种植、分布等情况,设置临时性樱桃零售点,集中规范管理销售行为,为农户小成本的樱桃售卖提供便利。

  收到检察建议后,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现场勘测、走访,在小樱桃种植相对集中的魏庵、范庄等地空旷地带就近设立临时性集中售卖点,并协同各街道设置路边指示牌等,妥善解决了附近农户小樱桃售卖难题,切实回应群众的实际需求。

  不仅如此,开发区检察院还将同步跟进该案,同时以案件办理为契机,在辖区开展类案整改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保障机制,在接下来的杏子、桃子等类似果品的应急性成熟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既保障城市文明发展,又为果农们输送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