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享

28.05.2021  13:11

  

  

  做一件事不难,难的是20年如一日,坚持做同一件事。他怀揣着对法律的敬仰,始终坚守在执法办案的一线,用一件件铁案雕刻出一个大写的“正义”。他就是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俊

  王俊壹,男,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海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曾荣立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等功、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二等功、连云港市三等功,先后荣获江苏省检察机关“公诉专门人才”“十佳公诉人”“连云港市十大法治人物”“连云港市首届政法英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忠诚履职 勇啃“硬骨头

  “我深知,检察官办案,办的不仅仅是案件,办的还是当事人的人生和未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王俊壹说。

  

  自2000年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进入检察机关以来,王俊壹1500多次出现在公诉席上,所诉2000多名被告人均获得有罪判决,无一冤假错案。铁肩担道义,每当院里有重大案件,王俊壹都是当仁不让的人选。2014年,王俊壹再一次勇挑重担,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1号案件,也就是央视公开曝光的姜德良、苏军等21人组织、领导传销案。该案发生在2009年至2012年,姜德良、苏军在全国发展“骨干”共计21人,涉及传销人员1000余人,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王俊壹经过翔实的论证,撰写了5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准备了3万余字的出庭预案,最终,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姜某某、苏某等2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该案的成功起诉,有力震慑了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团伙,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稳定了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6年,王俊壹指导办理了苏某诈骗抗诉案,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工作报告,获评“江苏省十大精品抗诉案件”。该案被告苏某以借为名诈骗180余万元,一审法院判处无罪后,凭借多年公诉经验,王俊壹指导案件承办人补充完善证据40余份,对犯罪事实依据进行充分论证和分析,果断提起抗诉,最终二审改判有期徒刑十一年。这起案件的成功抗诉,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维护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担当使命 倾囊“传帮带

  王俊壹善于撰写读书笔记和研讨论文,数十篇研究文章和稿件被《中国检察官》《检察日报》《江苏法治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刊发,《论逮捕条件中社会危险性的认定》一文获全国检察机关征文二等奖。在王俊壹的带动下,海州检察公诉队伍的学习调研蔚然成风。“小课堂”实行以来,王俊壹时而做老师,时而做学生,内容既有最基本的文书制作、格式措辞,也有实战性强的“庭审实质化”对策、“侦诉协作”操作等。

  

  成功不是一个人的奋斗,还需要团队的力量。近年来,王俊壹带领科室干警承办的3件抗诉案件,均由一审判无罪二审改判有罪,这几起案件被省院评为10大精品抗诉案件。他将自己多年的办案和比赛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年轻干警,7名干警走向中层正职、8名干警走向上中层副职岗位。2015年7月,海州区检察院公诉科代表市检察院出战江苏省公诉辩论赛,王俊壹在连云港和湖南永州老家之间奔波,边照顾重病医院抢救的母亲,边电话指导竞赛活动,母亲去世的噩耗并没有影响他迅速投身工作,他带领的公诉科被连云港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连云港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

  司法为民不忘检察初心

  2017年,王俊壹指导办理了王某某等10人污染环境案,该案被评为2017年度“江苏省保障民生十大精品案件”。案件发生于江苏省灌南县硕项湖西湖区,硕项湖系灌南县饮用水源地,危险废物的倾倒,直接影响到了灌南17万城镇人民的饮用水安全,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和极高的安全隐患。该案由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涉案人员多达10人,倾倒的危险废物多达26吨。王俊壹指导办案人员及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多次走访现场,加强与公安机关、环保部门的沟通联络,固定证据锁链,最终,10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两年不等。该案的成功办理凸显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彰显了检察机关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主题、全面履行生态检察职能的信心与决心,为生态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检察贡献不仅体现在办案上,更体现在服务保障民生上。在多年的公诉工作中,他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云台乡凌州村结怨十年的蒋某两兄弟冰释前嫌、握手言和;通过四处奔波、积极协调,为交通肇事案中死者家属杨某申请到了10万元司法救助金;通过秉公执法,为交通肇事受害人外地弱女子沈某讨回了公道、为农民工陈某追回了三年的血汗钱、让服刑的尹某家庭解决了低保和未成年子女的妥善安置等等……这一件件关乎民生的“小事”,是王俊壹一心为民的初心,是他执法为民的本色,更是所有检察官为之学习的榜样。

  大案他办得响,抗诉他把得准,站在法庭上,他虽犹有乡音却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站在法庭外,他亦奔波辛苦,一心为民解忧愁。他就是独强带众强,手持利剑护公正,心怀柔情为人民的公诉人——王俊壹。

  

爱分享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并实施“邀请人大代表检察院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