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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2021  10:11

  电视剧《巡回检察组》的热播让观众认识到这样一批特殊职责的检察官,他们驻守在监狱守护着高墙里的正义,维护着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徐明芝,男,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常州市天目湖地区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主任,先后获江苏省检察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能手”、常州市“十佳检察官”、“检察岗位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荣立省“三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6次。

  在溧阳大山脚下,也有这样一位驻监检察官,他从检25年,时刻牢记入检初心,以忠诚的职业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把自己锤炼成了刑事执行检察的行家里手、业务精英。他对待案件细致入微,严守法律底线;在荣誉面前,他低调谦和,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品格,他就是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驻监检察室主任徐明芝。

  明察秋毫严把罪犯出口”关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作为刑罚变更措施之一,是我国刑罚执行力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犯罪对社会危害的保障制度之一,徐明芝对这一点有更深的理解。他在对案件的监督审查中,一方面加强对罪犯疾病等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条件进行审查的同时,也注重对罪犯“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严把罪犯“出口”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安全感。2019年,徐明芝收到了一份监管单位抄送的对某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副本后,他认真审查了案件卷宗材料,经审查,该犯病情虽然已符合相关医学条件,但在进一步审查后发现,该犯曾在缓刑和保外就医期间两次重新犯罪,两次被收监执行,社会危险性较大。为保一方平安和社会和谐,他在认真分析原案案情后,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不予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检察建议,同时要求监狱依法开展医疗工作,彰显法律力度和温情,维护了一方平安。

  在开展刑罚执行监督检察工作中,徐明芝坚决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对职务犯、金融犯、涉黑犯等“三类罪犯”,暴力性犯罪罪犯、毒品犯罪罪犯、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罪犯重点开展检察。2018年以来,他在办案中提出监督意见100余件,均得到执行机关采纳,取得良好的法治和社会效果,促进了公平正义。

  建章立制维护罪犯合法权益

  既然选择了驻监检察,就要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用监督实效让社会感受到刑事执行检察的实实在在。驻监狱检察工作拼的就是坚持,使的就是干劲,炼的就是“火眼金睛”,只有脚踏实地深入监管现场,善于思考,才能发现检察监督点,有为之处。2019年我省设立专门监管单位收治危重病犯后,全省危重病犯集中收治,相关单位重病犯关押量急剧增加。由于这在我省是新设单位,病犯的暂予监外执行没有相应的工作机制,相关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和困难。在发现这一新的狱情后,徐明芝同一方面收集相关工作资料,进行数据分析;一方面与监管单位商讨可行的工作策略。经过细致的前期工作,形成书面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单位创新工作模式,促使和帮助相关监管单位建立内部工作协调机制、对外联络工作机制,使危重病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更加顺畅高效。

  2020年,某罪犯因罪被交付监管机关执行,在体检中,发现该犯患有严重疾病,遂将其转送集中治疗。在新单位治疗期间,其病情进一步恶化,短期内有死亡危险,急需进一步社会治疗。在得到相关情况报告后,徐明芝依职权对该案进行了审查,建议监管单位依照刚刚建立的对内协调机制、对外联络工作机制,立即启动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在徐明芝的审查监督下,顺利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切实维护了罪犯保外就医权益,有效减少罪犯狱内死亡事件的发生。经他建议,先后已有数十名符合法定条件的危重病犯获得保外就医,大大减少了危重病犯监内死亡情况的发生,有效维护了罪犯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罪犯的基本人权,这一工作成效得到省级机关的高度认可。

  不畏艰险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因全省监狱系统的重危病罪犯都集中收押治疗后,近年来徐明芝所在驻监检察室承担了比往年更多的罪犯死亡监督案件。2019年夏,他在办理死亡监督案件时,面对罪犯家属纠集多人并提出巨额赔偿等无理要求,并扬言如果不答应他们的条件就上访。徐明芝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加班加点调查案情、收集案件证据材料。经调查,他出具了详细、客观、公正的调查报告,他耐心细致地听取当事人的想法并逐一解惑,在多次沟通交流过程中,他认真履职、还原事情真相,做到张弛有度、护法有情。最终当事人转变了对司法机关的态度,完全认可了他出具的调查报告。经过他的不懈努力,成功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疑虑,使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正义感、安全感,避免了一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在徐明芝已办理多起件因病正常死亡监督案件中,他总结出“一调查、二倾听、三解惑”的办案模式,有效地化解当事人的疑虑,在他的指导下,没有发生一起司法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或舆情事件。

  敢于担当为监管安全做出检察贡献

  对艾滋病人关怀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责任。在徐明芝开展检察工作的地方有一个特殊的艾滋病犯监区。在检察工作中,他勇于担当,不忘初心,经常深入艾滋病犯的就医、学习、生活现场,积极开展检察监督,为维护监区稳定做出检察贡献。

  2013年,一名艾滋病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赃款数千余万元,该犯以前工作环境好、待遇好,工作稳定、生活富裕。入监后,面对现实的改造环境,他的情绪一落千丈。面对遥遥无期的刑罚和天文数字般的财产刑,这名罪犯心灰意冷,又因其认知狭隘,认为自己将不久人世。在投监改造后,就不抱有活着出去的希望,生活中常有极其消极的言论,多次流露出不想活的言语,甚至出现了自杀的念头。

  徐明芝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他第一时间与押犯单位联系,主动深入艾滋病犯监区,一方面了解这名病犯内心深处的想法,要求病犯要正确认识病情、加强人际交往、调整心理状态,以唤醒他的改造动力,确定罪犯改造目标;另一方面,徐明芝借外力开展工作,建议押犯单位适时安排亲情会见,让这名罪犯重新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建议监区积极引导病犯参加监区的文娱活动,使他重新回归到集体改造生活中去。经过徐明芝一次次耐心的工作,终于拨开了这名病犯心中的云雾,改变了他对自我的认知、对疾病的认知、对未来的认知,使这名病犯重新定义了自己的人生,从过去的自暴自弃,到如今的怀揣自信;从曾经的妄图轻生,到如今展望未来。

  崇高隐于平凡,无华方显本色。从检25年来,徐明芝将所有精力和热情悉数投入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去。他规范办案、精益求精,所办案件零差错、零违纪、零投诉,经受住了时间和法律的检验。他在刑事执行检察这个“主战场”,从罪犯饭菜冷热、被褥厚薄,到化解矛盾、建章立制,他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他在平凡的刑事执行检察岗位上,践行以监督维护公正、以办案保障人权、以规范提升公信的理念,他矢志不渝,一步一个脚印,守护了高墙内的公平和正义。正所谓在平凡中见伟大、在质朴中显忠诚,徐明芝是驻监检察官群体的典型代表,更是检察队伍的先锋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