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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5.2021  10:11

  

  近日,在长江江堤边,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联合丹徒渔政管理部门举行增殖放流暨生态保护活动,现场人员提着水桶将1000多尾符合长江生态发展要求的鱼苗分批分次缓缓放入江中,目送它们回到“母亲河”的怀抱。着眼生态环境保护和渔业绿色发展,丹徒区检察院加强水生生物保护重拳打击电鱼等各类违法行为,营造人人守法,共同保护生态资源的良好氛围。

  “检察蓝”守护生态蓝2020年9月24日,陈某、李某在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孟家港工地西侧400米处的长江水域,使用电瓶、网兜、逆变器等国家禁止的电鱼工具进行捕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对陈某提起公诉,在江阴市法院公开审理,法院宣判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对李某作不起诉处理,移交到丹徒渔政作行政处罚。两人因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深刻认识到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危害,表示今后将以此为戒,积极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并自愿购买了适合的鱼苗进行增殖放流,赔偿渔业资源损失、恢复生态环境。活动现场,检察官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向附近的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提高群众保护长江意识,将环境保护理念根植群众心中,引领社会共同保护好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用“匠心”践行检察初心江风迎面扑来,检察官们站在船艇上凭栏远眺,一边巡查一边向江豚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询问长江保护的相关情况。

  为了做好江豚保护工作,维护好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丹徒区检察院和镇江市江豚自然保护区联合开展长江生态巡护,通过对长江的现场巡查,检察官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情况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为今后线索获取、案件办理等提供整体框架,也有利于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进行分析对照、把握重点,提升公益保护质效。

  2019年司法改革以来,丹徒区检察院对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该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对涉及危害江豚生长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依法办理涉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涉长江保护类案件7件13人,有效保护长江镇江段豚类资源及其栖息地。

  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丹徒区检察院检察官向当地渔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成立专项法律监督联系点,加大检察监督力度。为了织牢织密“保护网”,检察院做了不少努力:召开检察公开听证会扩大普法宣传效果;结合当前司法队伍教育整顿实践工作,深入开展“三官一律进网格”“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真正做到政法力量下沉到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打造预防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

  接下来,检察机关将从长江保护和生态修复两手抓,积极推进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长江生态保护工作机制;并且创新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让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