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享

21.05.2021  10:11

  

  “轻应用”是什么?是一种无需下载、即搜即用的全功能App

  

  在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网上轻应用评审会上,20个团队展示了轻应用作品

  

  记者采访了在评审会上获奖的3个检察信息化团队的成员代表

  

  在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网上轻应用评审会上,20个检察信息化团队在这里汇报参评作品。“此届参评的应用程序紧密结合检察办案需求,是由检察技术人员自己编写的。与此前相比,作品更趋于成熟,也更倾向于应用。”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负责人表示,检察信息化网上轻应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检察办案起到“变道提速”的作用,也激励着检察技术人员在理念、能力、视野方面提升和拓展。

  图为“码上快乐团”研发成员向评委介绍该系统的运行原理。(图片摄影:张亿)

   一次也不用跑”的先行先试

   轻应用名称:

   权利义务微告知

   研发团队:

   尚智·慧中队

   受访团队成员代表: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牛丹丹

   记者:牛主任您好!您所在团队研发的这款轻应用在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网上轻应用评审中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获得一等奖。这款轻应用主要致力于解决什么问题?是如何想到要研发这样一款轻应用的?

   牛丹丹:“权利义务微告知”除了包含互联网远程视频告知、远程讯(询)问等功能以外,还实现了文书“云签名”,使文书线上送达、电子签名得以实现,对互联网远程办案模式进行了深入探索,是对办案过程中相关权利义务告知“一次也不用跑”进行的先行先试。

   2020年2月3日,我接到院里第四检察部主任朱媛媛、案管中心主任沈彦娟的紧急求助——在一起危险驾驶案中,已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沈某在河南,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来到办案地,从技术层面能否提供一个解决方案?

   考虑到我们院全年审查起诉约1700余人,其中对72%左右的人员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2020年上半年,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不少权利义务告知、讯问等工作只能通过互联网来实现。为了保证办案的顺利进行,我们开始思考能否通过互联网来实现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告知、讯问等工作。于是,我们三位分别来自办案一线、案管部门、技术部门的女同志一合计,就着手加班研发了。

   在春节复工后第二天,我们就上线了“微信公众号刑检办案系统”,使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远程告知、远程讯问。然而,如何实现线上送达文书并完成电子签名,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难题,也是不少检察办案人员关注的焦点。于是,我们几个人又一起连夜加班,着手升级完善“微信公众号刑检办案系统”。最终,“权利义务微告知”诞生了。

   记者:这款轻应用有哪些亮点?研发过程中遇到技术难题了吗?

   牛丹丹:这款轻应用是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上生成的、带有印章和文号的正式文书,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使用手机终端便可以完成文书查看和电子手写签名,后台会将电子手写签名与文书进行复合。它有两大亮点:一是解决了手机文书与真实文书不一致问题;二是签名等手写文字位置的精确度可以进行调整。

   研发期间,为了实现将正式文书导入后台,我们不断尝试,终于发现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可以将文书打印成PDF格式的文件。接下来要攻克的技术难点是,如何在PDF文件上进行电子签名的定位及复合?在查阅了大量资料,请教技术工程师,不厌其烦地调整不同文书的电子签名默认摆放位置后,我们终于完成了研发工作。这样的精细活儿,还真得有绣花般的耐心。

   对于文书及电子签名法律效力问题,在和法院进行沟通后得到认可。目前,这项工作仍在不断完善中。后续将考虑结合最高检正在推广的互联网律师阅卷系统,将“权利义务微告知”扩展应用到认罪认罚工作中。

  强制报告App解决了“发现难

  轻应用名称:

  强制报告App

  研发团队:

  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轻应用团队

  受访团队成员代表:

  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六部主任 何可

  记者:何主任您好,请您介绍一下强制报告App的研发初衷和背景。

  何可: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地实施,进一步织密了未成年人保护网。最高检领导要求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库及入职查询制度,以及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这两项工作不能等。为此,我们院和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发了“强制报告App”,并联合区监察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等9家单位会签了《九龙坡区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

  强制报告App自2020年7月23日上线以来,被2000余家网站报道,20家省级以上媒体报刊持续关注,总阅读量达1.4亿次,评论数约1.1万条。目前,已有1万余名用户下载注册,收到了90余条情况反映,公安机关刑事立案7件7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取得良好运用实效。

  在调研时,最高检第九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认为,强制报告App进一步畅通了快速发现、报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渠道,为各部门合力保护未成年人搭建了很好的平台,是落实最高检等9部门共同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有效举措和有益探索,值得推广。

  记者:发现难、甄别难是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棘手问题,这款轻应用能破解吗?

  何可:在强制报告App的使用和推广过程中,一些问题也随之浮现。比如,这款轻应用小程序后台收到的跨省、跨区域报告和举报数量不断增加,因管辖限制,工作人员除了及时答复报告人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外,并无其他有效处置措施。这一方面说明强制报告App能够迅速被报告主体和群众接受,拥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反映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公共反映渠道少,群众需求大的特点;另一方面,强制报告App目前仅是地方基层单位的探索创新,虽然获得大量关注,但尚未形成以点带面推广开来的效果,对于管辖范围外的线索无能为力,无法有效移交、对接处理。强制报告App解决了“发现难”的问题,还要配套解决“甄别难”“处理难”等问题,可见全面推广强制报告App、建立统一报告渠道、强化线索管理与流转的必要性。

  “案件码”让案件质量一目了然

  轻应用名称:

  案件码系统

  研发团队:

  码上快乐团

  受访团队成员代表:

  浙江省海盐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 朱冰

  记者:朱主任,您所在团队参评的这款轻应用小程序,是针对什么问题研发的?

  朱冰:简单说,就是直观呈现审查逮捕案件和提前介入案件的办理质量。延长办案期限和退回补充侦查程序,都是影响刑事案件办理期限的关键因素。比如,在办案中,我们的检察官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家属询问案件进展,当得知案件被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其家属难免会有情绪。2020年初,最高检建立了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针对检察官的办案质效进行考评。我们团队受健康码的启发,开始琢磨能否研发一款“案件码”,将侦查环节的案件质量直观体现出来,且最好能够一目了然,把“问题案件”进行过滤,提高移送审查起诉环节的质量。所以,我们把赋码的对象选择为审查逮捕案件和提前介入案件。

  “案件码”是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系统自动抓取审查逮捕案件、提前介入案件数据,由检察官根据在案证据情况,对上述两类案件进行评价,并通过“案件码”系统赋色后,经由微信小程序将赋色结果、补证清单点对点推送至公安民警。当然,我们还梳理了红码案件、黄码案件的具体赋码规则,确保赋码的精准度。在此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需要对非绿码案件逐项列明存在的问题、补侦事项、补侦要求等,并点对点反馈给公安机关承办人。

  记者:这款轻应用在提升侦查环节的办案质效方面有哪些亮点?

  朱冰:首先,更好激发出“捕诉一体”的优势,通过审查关口前移,将检察机关的证据意识以及不断提高的证据标准,从侦查初期即持续传递给公安机关,推动审查工作由静态观望到动态跟踪、由客观被动向主观能动转变。其次,推进引导侦查模式不断改革,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提前介入、捕后跟踪、边审边补”工作格局,实现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的良性耦合态势。第三,建立扫码分类受理机制,依托与公安共建的协作机制,按照“绿码放行、黄码待定、红码退回”原则分类受理,高效完成审前过滤,倒逼公安、检察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

  (漫画:姚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