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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4.2021  10:51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成为现代商业竞争模式下的主角之一,是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环节,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在不断提升。

  为精准回应企业诉求,落地落实“精准普法月月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南京市检察院和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携手江宁区工商联、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江宁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治理局等单位,共同走进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邀请辖区内多家企业代表参加“知识产权”专题宣讲活动,为企业发展赋能。

  

  活动现场,来自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和江宁开发区检察院的四位检察官们,以保护商业秘密为主题,通过介绍商业秘密保护概况、关于商业秘密管理的几点思考、商业秘密典型案例汇报及准确理解《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条款等不同方面,用大量生动详实的现实案例,讲述了企业如何有效管理和保护商业秘密,如何应对商业秘密泄露等问题。

  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员额检察官丁晨介绍,目前发生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救济途径主要有双方进行协商、主张违约责任的自力救济;寻求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申请行政机关予以处理的行政救济;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刑事追究的司法救济三种。

  江宁开发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赵迅认为,加强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对接轨国际经贸规则、保障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公司从程序保障和实体保障两个方面做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宣讲会上,企业代表就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反向工程”、“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实际区分”等法律问题现场咨询检察官,检察官逐一进行答疑解惑。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陈松林作为企业代表发言,他认为商业秘密是企业重要的资产,决定了企业的竞争优势和持续发展能力,商业秘密的保护对于企业,特别是南瑞继保这样的科研单位尤其重要。今后南瑞继保会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交流联系,进一步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蒯建欣表示,本次宣讲会是江宁开发区检察院与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创建知识产权协作办公室以来共同开展的活动,今后,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将利用多年知识产权跨区划集中管辖形成的经验和优势,与江宁开发区检察院一起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检察法律服务的专业性、针对性、规范性和便捷性,为江宁开发区创新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方案。

  

  活动现场,检察人员向参会代表发放了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册,发放并回收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调查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