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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21  10:3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是法律的明文规定。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积极响应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工作规定,通过实地调研、制发检察建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等工作,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网吧规范管理。

  2020年12月,睢宁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朱某某被强奸案时发现,城区周边及乡村地区部分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检察官经过调研核实,发现近三年来有10%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前随意进出“泡网吧”经历没受制止情况,甚至有在网吧内实施犯罪计议和行为。

  2021年初,第四检察部联合司法警察着便衣到涉案较多的重点网吧进行现场调查。暗访人员发现,一些网吧虽然张贴“未成年禁止入内”字样,但是完全形同虚设,学生模样的未成年人进出自如,网吧经营者并未让其出示身份证件,处于放任状态。

  睢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珍介绍,2021年1月7日,检察院主动与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制作《检察建议书》,提出加强审批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创新执法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从业教育等五方面具体建议,并采用公开宣告的方式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送达,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进行听证。

  “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有理有据,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领域内探索公益诉讼职能的司法担当。”人民监督员仝辉对此高度评价。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活动,以严厉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环境,强化对乡镇、城郊结合部及中小学周边200米等重点部位以及学生放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监管力度。

  3个月的整顿期中,对2家接纳未成年上网的经营者分别作出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安全隐患训诫谈话7家,对擅自卸载“智慧网文”和网吧视屏监控系统责令整改12家,组织网吧经营者法规培训2次,在全县56家营业场所入口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12318”、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

  “我们要自觉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强化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和监督职责,运用公益诉讼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打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智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