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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3.2021  10:40

  “立足旅游检察职能,围绕‘岸、堤、湖’着力构建司法保护立体网,助力生态保护与旅游开发持续发展,推动检察工作与旅游发展深度融合。”近日,在旅游检察服务全域旅游发展专题会上,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海伟圈出了工作重点。

  2020年洪泽检察院设立旅游检察办公室,出台《关于成立旅游检察办公室服务洪泽区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开通“涉旅办案绿色通道”,针对旅游发展中存在景区安全、文物安全、生态安全等问题,参与处理化解涉旅纠纷、案件32件。洪泽检察院不仅聚焦洪泽湖保护更加“立体”,亦在司法办案实践中赋予旅游检察内涵更趋“立体”。

  助力“岸上”景区有序运营

  “冰雪奇缘”这个南方人的北方梦,2021年初竟然在洪泽湖圆了南方人现实中的美梦,千里冰封的壮美景观一时吸引众多游客慕名而来,成为网红“打卡”新坐标。与此同时,不容忽视的问题随之出现,由于大量人员在冰面集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甚至发生一起因冰面破裂导致人员落水的事故。

  发现问题线索后,该院第一时间成立公益诉讼调查组赴洪泽湖景区开展实地调查,检察官同时走访水警大队、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核实冰面所能承受重量,以及防范措施等情况,综合分析洪泽湖冰面安全稳定性。

  经过走访调查,检察官发现洪泽湖古堰景区沿岸存在监督管理措施不到位情形,游客极易擅自走入冰面深处,从而引发冰裂事故。为了及时堵住景区安全管理漏洞,洪泽区检察院分别向该区洪泽湖古堰景区管委会等部门制发3份检察建议,推动景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在水域附近设置安全警示牌、救生圈等,并安排16名队员全天候值守。

  洪泽检察的努力不止于此,旅游检察聚焦洪泽湖沿岸餐饮船私自排放污水、经营船只占用湖面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1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助力洪泽湖景区内“两违三乱”整治,协助完成6500亩围网清理任务,开发项目违法圈圩2600亩土地退还。

  守住“堤上”石刻安全

  世界文化遗产洪泽湖大堤始建于东汉,至今已有1800多年历史,被誉为“水上长城”,是世界历史上最早的人工堤坝。在大堤上,散落分布着石碑、石刻遗存近400处,具有很高的文学、艺术、史料价值。

  2020年8月,洪泽区文物爱好者裴先生在文物市场上发现了疑似洪泽湖大堤石刻,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经查,洪泽湖大堤西顺河段洪泽与淮阴交界处有6块不可移动石刻于2019年7月被盗,被盗石刻属于清朝康熙至道光年间,均被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登记在册。

  事件发生后,该院立即成立专案组,引导公安机关做好涉案文物鉴定和作案现场认定,并依据文物市场销售人员线索倒查上线交易人员及盗窃犯罪嫌疑人。协助警方追回被盗石刻遗存5块。与此同时,该院对洪泽境内大堤石刻遗存现状进行调查,发现洪泽湖文物保护面临着保护主体责任不明确、文物保护标识不健全、视频监控安装不到位、专项资金不足等困境。随着洪泽湖大堤旅游产业进一步开发,精美的石刻引来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文物被盗隐患加大,保护迫在眉睫。

  2020年9月,该院分别向辖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被盗石刻遗存所在地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石刻的追回、保护、修复等工作,促成文物保护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收到检察建议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迅速行动,会同当地镇政府、水利部门和检察机关共同研究保护方案,组织力量对洪泽湖大堤石刻遗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安装摄像头强化技术监管、设立警示标志。组织公益损害观察员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文保部门反馈,并加大普法宣传。

  筑牢“湖上”生态屏障

  积极践行“两山”理论,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强化封湖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打击,自2019年以来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5件66人,依法对吕某某等16名非法捕捞人员提起首例洪泽湖生态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综合运用宽严相济政策,针对办案中起辅助作用,家庭比较困难的33名渔民进行相对不起诉。

  在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同时,该院积极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托洪泽湖畔全省首家环境资源检察修复基地,连续5年联合省渔管会等单位开展“洪泽湖环境资源司法修复放流”专场。

  为了解决“六龙治湖”产生的管理机构过多,执法权分散,权责不明等问题,2020年7月,在洪泽检察院倡议下,沿洪泽湖两市六地检察机关成立“洪泽湖生态保护检察联盟”,签署《洪泽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联动协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凝聚洪泽湖生态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