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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2021  10:01

  13岁女孩晶晶(化名)原以为按某短视频网站博主传授的“秘笈”,可轻松破解网络游戏“防沉迷”设定玩个通宵,不料却被骗了5000多元。经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向某短视频网站App运营方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刑事风险提示函,日前,该公司回函称已通过对搜索关键词设置提示语、对评论区的引流常态化检测核查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2020年6月17日,晶晶用母亲的身份信息实名认证,玩起了“王者荣耀”手机游戏。正玩得带劲,屏幕上突然跳出一条防沉迷系统提示,要求以注册者信息进行人脸识别。因为母亲不在身边,晶晶只得作罢。但是,她在刷短视频时,发现某平台推送了一个关于手机人脸识别的视频,有评论回复说,点击某短视频网站视频号即可解锁人脸识别。晶晶马上与对方私聊,后添加了对方QQ。“40元即可解锁人脸识别”的说法吸引了她,还成功还价到30元。

  晶晶微信转账给对方时,系统却以对方账户行为异常为由拒绝操作。对方以“风控,正常的”来安抚,转而让晶晶发QQ红包。依言照办后,对方要求提供游戏账号、密码及绑定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晶晶提出没有身份证号,被告知需118元买解封卡,解完可退款。晶晶再次发QQ红包后,对方提出要人脸验证。晶晶虽疑惑,但还是拍了自己的照片发过去,对方却说,必须绑定身份证本人照片,否则就要购买人脸授权码。

  见晶晶犹豫,对方又怂恿说已是最后一步,解完会连之前解封卡的钱一起退回。晶晶发现之前支付方式不管用,对方发来微信群二维码,让进群发红包付款,不要说话,发完退群。为尽快解锁,晶晶进群发了450元红包。

  刚点击退群,对方又两次以补足退款金额、审核失败为由,要求晶晶再付1200元、1500元,同时发来游戏实名认证截图,名字身份证号一应俱全。见事已办成,晶晶没有多想便答应照办。

  对方一会儿索要晶晶微信账号密码代操作,一会儿又要求她登录扫二维码付款。被系统提示风险未成功后,对方又让她微信钱包转QQ。按提示操作后,晶晶刷码进群发了红包。此后,对方又以购买游戏通行证为由向晶晶索取3000元,接着是押金3000元、100元,当晶晶说自己没钱时,对方爽快表示都能垫付。最后晶晶说只能给30,对方竟然也答应了。

  对方不停变换指令,一会儿让解除微信实名认证,一会儿又重新认证回来,反复来回操作让晶晶头昏脑涨。

  最后,晶晶终于得到对方“客服承诺7天内退款”回复,但加急处理还需垫2000元。一心想着拿回钱款的晶晶让朋友进群先发了200元红包,又被告知系统延迟还需等待两天,至此,她5000多元的压岁钱已经打了水漂。两天后,晶晶母亲得知情况,迅速报警。

  原来,来自福建泉州的陈某和堂弟(另案处理)以解锁游戏防沉迷软件为由,雇了郑某等人通过该短视频网站平台发布解锁游戏防沉迷软件的虚假广告,引诱未成年人添加陈某控制的QQ号,编造解封费、人脸识别授权、退款垫付押金等理由骗取未成年人钱财。两天内骗得晶晶5000余元。

  案件移送滨湖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张子扬审阅案卷,敏锐地发现除了诈骗犯罪,这还是一起公益受损案件。“防沉迷模式旨在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破解’防沉迷可能迎合了未成年人的好奇心,但现阶段轻易破解‘人脸识别模式’基本不可能,是一种明显的诈骗。而且案件中折射出的问题关乎未成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应主动积极作为。

  今年6月即将实施的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都对“防沉迷系统”有明确规定。号称能破解“防沉迷系统”,助长自控能力差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认为,该短视频网站所属公司虽对用户发布主视频内容进行了监管,但不法分子却利用视频评论区链接广告,“套娃式”规避监管,而该公司对此缺乏有效管理措施,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信息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极大。

  2021年1月,该院在以陈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向该公司发出刑事风险提示函,建议其对平台内现有的“解除游戏防沉迷系统”等不法信息进行彻底清除,对发布不法信息的用户以及评论区依法加强监管。该公司电话回复,表示将对照检察机关“提示函”逐一进行排查、清除,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近日,该公司正式回函,告知已针对“破解防沉迷”等关键词设置温馨提示,告诫用户警惕骗局,对评论区进行引流常态化检测核查等,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