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享

22.02.2021  10:00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各级检察机关聚焦危害脱贫攻坚、侵害群众利益的重大案件,准确把握司法政策和法律标准,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检察智慧与力量。

  “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打赢脱贫攻坚战,并不意味着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任务已经完成。相反,脱贫之后,巩固脱贫成果、服务促进乡村振兴依然任重道远,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更重了。各级检察机关要不忘初心,再接再厉,立足本职,立足长远,以检察新担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就可能让一个家庭返贫。近年来,检察机关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的群众,结合具体案情及时、主动给予司法救助,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实现救助救急救困与助力精准脱贫有效衔接,取得了积极成效。各级检察机关要及时总结推广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推动完善多元救助机制。要加大认罪认罚案件中司法救助工作的力度,围绕不同案件类型有针对性地提高“贫困关注度”,将司法救助职能向前延伸到各个环节,形成全系统、全流程贯通的司法救助工作体系。突出对落后地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联合各方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救助。坚持效果导向,全面了解当事人实际困难和救助需求,构建检察机关牵头、协调多元救助主体的“1+N”救助工作格局,实现最优扶助效果。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把普法与扶智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主动向落后地区倾斜,关注重点人群,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在法治的轨道内发展致富。坚持下沉普法,走进田间地头,走上院坝炕头,与群众面对面开展法治宣讲,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纠纷隐患。坚持需求导向,多方收集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信息,针对儿童辍学、不赡养老人、田产纠纷、电信诈骗等基层易发多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定制法律服务”。坚持以案释法,通过案例解读、公开庭审、公开听证等形式,围绕争议焦点释法说理、答疑解惑,用身边案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

  乡村振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健康的发展环境。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既是检察机关的法治责任,更是政治责任。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全局的高度,发展的角度,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立足检察职责,认真谋划部署。比如,要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高度,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巩固乡村治理成效,建立健全常态治理机制,为乡村振兴营造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再比如,对扶贫产业项目,对积极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非公企业,检察机关要强化平等保护,主动提供法律帮扶,帮助企业加强合规经营和产权保护,为乡村振兴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又比如,如何防止在乡村振兴中重走牺牲环境、发展经济的老路?检察机关要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共进,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特别要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护航乡村振兴与绿色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