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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2021  10:35

  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建武身处的民事检察部门,虽不似刑事检察部门那样直面犯罪嫌疑人,但鲍建武以他的忠诚、专业和追求极致的态度,铁面无私地守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与民生福祉。

  将法律融入生活

  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是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后进入检察机关进行审查监督,有人会说这是在“鸡蛋里挑骨头”,但是对于鲍建武来说,这是维护法律统一适用和司法权威的必要方式。鲍建武带领着民事检察部门,以法律忠实的“实践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某皮鞋厂与盛某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皮鞋厂承担部分责任,皮鞋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称自己不应承担责任。鲍建武从经常被人忽略的被投资单位是否真正具备法人资格入手,发现皮鞋厂反而应承担全部责任。站在维护司法公正的角度,他代表检察机关以与申请人申请监督理由完全相反的理由提出了抗诉。后来,法院再审完全采纳了抗诉意见并作改判,这种按申请监督理由完全相反的理由提出抗诉的案件,当时在全省尚属首例。

  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鲍建武办理的38个民事抗诉案件曾被收纳于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民事审判监督案件精选精释》一书,并被最高检察院作为精品书目向全国检察机关推荐。

  2020年以来,鲍建武共带领民事检察部门监督各类案件46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再审改变率达100%。在涉民营企业案件、虚假诉讼案件等重点领域,为相关单位及个人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这是鲍建武常念的一句诗,他怀着满腔赤诚,将公平正义书写在每一起案件中,镌刻在每一个当事人的心上。

  将求知融入职业生涯

  在民事检察条线工作过的干警都知道,只要是鲍建武承办的案件,件件都是铁案。只要是鲍建武承办案件的监督申请人,最终都会心悦诚服。他有什么办案的诀窍吗?那就要问问始终围绕在他身旁的如山书卷、不灭明灯了。

  爱学习、爱钻研是鲍建武身上显眼的标签。民事检察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纷繁庞杂,面对浩如烟海的法律法规和人民法院丰富的审判实践,如何做到“敢抗、会抗、抗准”?鲍建武说:“唯有潜心学习,迎难而上。”他常年刻苦学习审判知识,密切关注审判实践,以追求极致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

  鲍建武曾主办某大学副教授析产、继承案。该案时间跨度长达170余年,对方当事人众多且多为高级知识分子,原始证据灭失,其他证据真伪并存,有关知情人均已过世,监督申请人在原审期间确实也做了画蛇添足式的虚假举证。原终审判决系经法院审委会数次研究后定案。鲍建武经仔细阅卷,在深入研究法律规定、相关司法解释及大量判例的基础上,从举证责任分配、遗产界定、代表登记认定等方面,精心论证,释法说理,提出近万字提请抗诉意见。后经最高法院决定,再审完全采纳了抗诉理由,驳回了原告方的全部请求,其过程被《检察日报》头版专题报道。

  有人问他,长年累月地加班、学习、钻研,不觉得累吗?但鲍建武乐此不疲,他说:“追求公平正义是我少年时的梦想,我成长路上最值得庆幸的事就是理想与专业一致、专业与职业对口。”所以,尽管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鲍建武的脸上却总是洋溢着自信和成就的笑容。镇江检察系统“担当作为十大检察标兵”、镇江市“劳动模范”、省民行检察“办案能手”和“人民满意检察干警”……这些荣誉,对鲍建武来说,实至名归。

  将传承融入检察教育

  鲍建武不但是一位检察人,一位学者,还是一位教育“引路人”。

  鲍建武在其职业生涯的第二年,开始在镇江检察系统当“兼职教师”,教授内容既有强基性质的书记员培训班、法警培训班,也有竞赛性质的检察辅助业务技能培训班;有以理论为主的,也有偏实务的。从市检察院到省检察官学院,再到国家检察官学院,都能看到他授课的身影。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兼职教师”的经历不仅锤炼了他的语言表达能力,更是通过一次次的教学任务倒逼着他不断充实和提高。他主持开发的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课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打击狱内侵权》在省第三批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十佳精品课程”,2020年主讲的《不支持民事监督申请文书说理》荣膺“全省检察教育培训优秀小课堂”,其本人也被省检察官学院评为“优秀教师”。

  除了业务过硬,鲍建武工作中的一丝不苟、生活上的平淡朴素、对待自己严格要求、对待干警的严管厚爱也令人印象深刻。“鲍主任真是我们的榜样!”提到鲍建武,同事们敬佩之情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