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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2021  09:51

  农民工老高今年过春节脸上终于能挂上笑容了——在湖北省丹江口市检察院的监督下,欠薪老板不但受到了法律制裁,在开庭前还将欠了老高3年的血汗钱如数还清。

  俗话说:“欠债不过年,过年不欠债。”不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朋友权益受损,法治不能缺位。2020年,带着对劳动者的尊重与情怀,检察机关重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依法惩治欠薪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实际行动,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让农民工血汗钱安全落袋。

  严惩欠薪犯罪

  对重大恶意欠薪案件通过联合挂牌督办、提前介入侦查、专业化办理等方式,依法及时查办了一批恶意欠薪犯罪,有效发挥了刑罚的惩治和震慑功能。

  劳动创造价值,有劳就该有得。然而,有的企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的企业对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支付不予理睬,甚至玩“消失”,这令许多农民工兄弟“忧酬”“烦薪”。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劳动和奉献,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民工工资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集中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研究出台根治欠薪的举措。

  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纳入刑法,通过刑法的威慑力和惩罚性,让涉案企业引起重视,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特别强调,要切实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要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帮助农民工讨薪,特别是帮助贫困农民工解决欠薪问题,是检察机关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在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看来,落实宪法法律法规规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始终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最高检作为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通力协作,积极构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直通车”,有效推动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按照最高检部署,各地检察院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诉讼监督职能,对重大恶意欠薪案件通过联合挂牌督办、提前介入侦查、专业化办理等方式,依法及时查办了一批恶意欠薪犯罪,有效发挥了刑罚的惩治和震慑功能。

  据最高检统计,开展脱贫攻坚三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6336件6633人,批准逮捕3710件3805人;受理审查起诉9268件10497人,提起公诉6077件6644人;不起诉2630件3105人。2019年至2020年年底,检察机关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共为农民工追讨欠薪3.4亿余元。

  2020年无疑是一个特殊的年份。新冠肺炎疫情来袭,令许多企业停工停产,一些农民工隔离在家无劳动收入。

  疫情不能成为欠薪的借口!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办理的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就发生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该案被告人程某某承接某施工工程项目后,未按约定支付施工人员工资,拖欠了21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688万余元。

  “案件提请批准逮捕时正值春节前夕,被欠薪农民工人数众多,农民工要求追回欠薪的诉求强烈。我们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优先审查、从快办理,仅用一天时间作出了批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及时稳定了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情绪,避免激化社会矛盾。”黄石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建新介绍说,通过办案检察官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程某某在开庭前偿还了所拖欠的工资。

  记者采访了解到,湖北省检察院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列入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工作中,以此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疫后重振。截至2020年年底,该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案件502件,涉及农民工近3000人,追回拖欠工资款4112.21万元。

  领导包片、网上巡查、精准约谈、定期通报,确保每一个建档立卡户不因劳动报酬被拒付无法脱贫或返贫……铁腕治理欠薪犯罪,甘肃省检察院已连续多年部署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020年,甘肃省检察院联合省人社厅挂牌督办欠薪案件60件,起诉恶意欠薪犯罪88人,帮助91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440.3万元。

  强化“两法衔接

  及时发现案件监督线索,强化立案监督,防止以罚代刑、放纵犯罪,进而形成根治欠薪的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合力。

  我国刑法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成立要求具备“经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这个前提条件,这就决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犯罪线索,常常来源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移送。

  近年来,各地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人社部门纷纷建立了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全程跟踪等制度,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现案件监督线索,强化立案监督,防止以罚代刑、放纵犯罪,进而形成根治欠薪的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合力。

  一起典型案件可以直观展现“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在根治欠薪方面的“贡献度”——

  2020年6月底,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从“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了解到,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A建筑公司劳务承包人张某某聘请罗某某、胡某某等25人先后在某公租房、幼儿园等工地做水电工。

  2020年1月底,A建筑公司将57万元劳务费转给张某某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但张某某仅支付了25名农民工少量工资后,将剩余的43.02万元扣押不发。罗某某、胡某某等人为此向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迫于压力,张某某再次分别支付了柯某某等10人共计6.7万元工钱后,拒绝偿还剩下的农民工工资。5月底,劳动监察大队向张某某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后,张某某依然拖欠农民工工资36.32万元。

  鉴于张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0年7月初,大冶市检察院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在大冶市检察院的监督下,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7月底便将张某某抓获归案并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张某某到案后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事实供认不讳,当即表示愿意支付拖欠的工资,目前,张某某已经将全部欠薪补齐。

  记者注意到,在最高检日前发布的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中,李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和黄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都是通过“两法衔接”机制得以查处的。其中,在办理李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过程中,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根据“两法衔接”机制收到松江区劳动保障局案件信息通报后,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研判,针对犯罪金额认定存在的证据问题提出取证意见,最终,促使李某某在提起公诉前支付了拖欠的劳动报酬,取得被害人谅解。

  据了解,2020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348件39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0件142人,有力震慑了恶意欠薪犯罪,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少捕慎诉

  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毋庸置疑,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工作重点之一。恶意欠薪往往会涉及民营企业,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时,如何实现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护航民营企业双赢共赢多赢的效果,考验着检察机关的智慧与担当。

  “对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冲击,检察机关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时,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依法履职最重要的使命,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少捕慎诉理念,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苗生明在最高检召开的“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让劳动者劳有所得”新闻发布会上掷地有声。

  据了解,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深入推进,认罪认罚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作用更为凸显,通过鼓励、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劳动报酬,既有助于劳动者及时追欠挽损,也为从宽处理涉案民营企业提供了制度支撑,为企业发展提供了途径。2020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146件2377人,占该类案件总数85.74%,同比上升45.43个百分点。

  最高检发布的顾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就是一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典型案例。针对顾某某到案后对自己行为构成刑事犯罪认识不到位、不主动积极配合的情况,检察机关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向其阐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督促其转变想法,诚意履行支付义务,真心认罪认罚。顾某某表示愿意将征收款支付工人工资,并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同步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刑法规定的400多个罪名中属于轻罪,但是由于事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怎么去维护,同时还要兼顾企业的生产经营,才能够更好地取得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这确实需要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苗生明认为,处理上述两者关系,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应当依法灵活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苗生明进一步解释道,一方面对于恶意欠薪情节恶劣行为,经过刑事立案追缴仍然不履行支付义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然属于轻罪但是情节恶劣,未有效追缴劳动者的报酬,这种情况下要强调依法惩治,以发挥刑法的惩治和警示作用。另一方面,对于恶意欠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刑事立案之后如果有认罪悔罪、认罪认罚,能够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支付劳动者的报酬,从其主观罪过上和现实客观危害上都是通过其具体行为降到了最低。“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给他从宽处理,如果符合不批捕条件的,能不捕的尽量不捕,已经逮捕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决定是否起诉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办理黄某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时,广东省大埔县检察院在督促黄某洪及时足额支付欠薪后,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将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有效避免了“办一个案件,倒一个企业,失业一片”。河南省商城县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检察机关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对被不起诉人进行法治教育、为企业合规经营提出法律意见,协调职能部门对其开展防疫培训,一系列暖心行动有力促进了该企业复工复产。该企业转产生产口罩等防疫物资,为疫情防控回馈了力量。

  “根治欠薪目的是为了充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最大限度追欠止损,而不是搞垮一个企业,引发新的矛盾。”据了解,2020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不批准逮捕630人,不捕率为45.8%,不起诉1178人,不起诉率40.8%,均远高于其他犯罪案件的不捕率、不诉率。

  春节临近,欠薪清零进入“倒计时”,检察机关必将“该出手时就出手”,让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兄弟享受到收获的喜悦,同时努力成为部分民营企业寻找出路的“救企人”,为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检察智慧。

  (制图:任梦媛张天琪)

  欠薪维权小贴士:

  劳动者如果出现工资被拖欠问题,如何维权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

  ●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和投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用人单位发布责令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也可以直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拖欠工资;

  ●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

  ●对于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逃避支付,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刑事立案;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可以请求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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